聊城熱電有限公司脫硝液氨采購招標公告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通用條款
2.1.1投標申請人須為集團級、二級單位或基層企業的合格供應商。
2.1.2對于已注冊成為潛在供應商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集團、招標人所屬的二級單位或招標人審核后成為合格供應商后方可參加投標。
2.1.3對于未注冊的供應商,首先應注冊成為潛在供應商,潛在供應商通過集團、招標人所屬的二級單位或招標人審核后成為合格供應商后方可參加投標。
2.2資格專項條款:
2.1.1.投標人須具有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運輸單位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經營范圍包含(危險化學品),生產制造商具有液氨產品生產許可證。投標人如非制造商,必須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授權書,并需提供所代理生產廠家的液氨產品生產許可證;
2.1.2投標人須提供不少于5項,合同簽訂日期為2017年1月1日-至今,機組容量300MW及以上且每項合同不少于1000噸的火電廠液氨供貨業績,液氨供貨業績提供相應合同復印件及業主姓名、聯系方式,合同復印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及技術協議中供貨清單等關鍵內容。
2.1.3投標人使用的運輸車輛所在單位的相關資質、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車輛狀況等必須符合《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2005)等國家或行業相關要求;
2.1.4其他要求:如生產制造商和其授權的代理商(經銷商)一同參加投標,只接受生產制造商投標。
2.1.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獲取:
本項目通過電子招投標模塊進行投標人注冊、 m.yzpb.com.cn/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文件、網上投標、澄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