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 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濕式除塵裝置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專項資金,招標人為 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該項目因第一次招標過程中投標人未形成有效競爭,現對本項目進行二次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扎煤公司各單位
2.2 規模: 年產1790萬噸
2.3 建設工期:\
2.4標段劃分和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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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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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式除塵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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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濕式除塵裝置 |
KCS-500DZ |
套 |
2 |
2.5交貨地點: 扎煤公司物資公司五十五號倉庫
2.6交貨期: 合同簽訂后30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專用資格要求
本項目接受生產商和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經銷商)須具有廠家出具的授權書;如果生產廠家和其代理商(經銷商)同時投同一品牌的,只接受生產廠家的投標。
3.2.2.提供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及檢驗報告。
3.2.3. 投標人2018年和2019年每年簽訂過至少1份單份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金額不少于100萬元本產品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及相關證明材料。
3.2.4.投標人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08月12日9:00起至2020年08月1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