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十三五”規劃河道治理工程(臨翔區南汀河臨滄壩段治理工程(三期)—大石房段、雙橋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臨滄市“十三五”規劃河道治理工程,已由臨滄市批準建設,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
2.2項目簡介及規模: (1)臨翔區南汀河臨滄壩段治理工程(三期)—大石房段位于臨滄市臨翔區,治理河道長度為3.398km,治理堤線長度4.521km,其中勐托左岸治理堤線長1.124km,右岸治理堤線長1.086km,左右岸治理堤線總長2.21km,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防洪堤為4級建筑物;大石房段左岸治理堤線長0.569km,右岸治理堤線長1.389km,左右岸治理堤線總長1.958km,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防洪堤為5級建筑物;溢香園段左岸治理堤線長0.353km,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防洪堤為4級建筑物。項目實施后,可保護人口0.58萬人,保護耕地0.13萬畝。具體建設內容以施工圖為準。 (2)臨翔區南汀河臨滄壩段治理工程(三期)—雙橋段位于臨滄市臨翔區, 起點為施家寨,終點為南信橋,治理河段長2.42km,徑流面積為243.94km2。左岸堤線長度為1054.17m,右岸堤線長度為1086.08m,合計2140.25m。本工程上游段1.82km河段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洪水標準,防洪堤為5級建筑物;下游0.6km河段為鄰近城區段,其防洪標準采用30年一遇洪水標準,防洪堤為3級建筑物。項目實施后,可保護人口0.37萬人,保護耕地0.25萬畝。具體建設內容以施工圖為準。 2.3工程建設 2.4招標范圍: 本工程招標范圍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主體工程 河堤工程:基礎土石方開挖、土石方回填、自嵌式生態混凝土擋墻、格賓石籠擋墻、埋石混凝土擋墻、網格梁草皮護坡、排水溝、親水平臺等; (2)施工臨時設施 1)導流工程; 2)施工道路工程; 3)施工供電工程; 4)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5)其它臨時設施。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施工期防洪度汛 (5)工程驗收、移交及質保期服務 (6)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2.5標段劃分:為一個標段。 2.6計劃總工期:8個月,其中自嵌式生態混凝土擋墻、格賓石籠擋墻和埋石混凝土擋墻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2021年5月31日完工。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單位批準的開工日期為準。 2.7工程質量要求:項目交驗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質量驗收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 2.8資金來源:社會投資人與政府授權出資方共同出資。 2.9發包方式:固定單價合同。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投標人應提供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3投標人應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年檢合格; 3.4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自2015年以來)承擔過1個及以上類似工程項目,并提供類似工程施工業績及相關證明資料(如工程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完工驗收證明書等);類似項目是指合同金額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包括水庫或水電站或河道治理或河湖或防洪堤或引調水或水系聯通或水資源綜合利用或水生態水環境工程)的建設項目等。 3.5擬派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下同)資格: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
3.6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 3.7擬任本項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3.8財務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關停、財產被凍結狀況,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3.9信譽要求: (1)企業目前沒有處于被有權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資質、停業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取消投標資格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進入破產程序等狀況; (2)企業沒有受到任何暫停(取消)在當地投標資格的處罰情況; (3)企業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騙取中標或圍標串標或提供虛假投標材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 (4)企業嚴格按照招標人要求如實反映和提供有關情況、文件、證明等資料,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對評審結果有影響的內容齊全且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5)企業不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3.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請投標單位授權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于2020年8月 13 日至2020年8月 19 日每天9時00分至17時00分 項目聯系人:李楊3.投標人資格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