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0MW機組冷熱電多聯供工程廠區道路、照明施工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350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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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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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道路、道路照明施工工程 |
廠區永久道路(不含煤場區、脫硫設施區)、硬化地坪和人行道、廠前區永久道路、硬化地坪和人行道,廠區外主入口進廠道路和次入口進廠道路,三根旗桿和基礎,廠區道路照明施工(含燈具供貨)等 |
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廠區道路、道路照明施工工程】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人必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
2.投標人在近5年內(2015年6月-投標截止日期)無任何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的事件。投標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3.投標人近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近二年(2018年6月-投標截止日期)內,在同類工程發生的較大及以上事故中負次要(重要)責任或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2)近一年(2019年6月-投標截止日期)內,在同類工程發生的一般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在2015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期,應至少具有獨立承擔類似工程3項合同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的業績均被視為無效業績。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08-04 09:00到2020-08-10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08-04 09:00到2020-08-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