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核心區群眾性體育運動設施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 > >招標公告 > > > > > > >招 標 單 位:廣州南香山建設投資 > 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報價清單、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或者與本項目設計人或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存在附屬關系的; >(3)為本項目監理人或者與本項目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5)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互相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與本標段的檢測機構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11)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12)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13)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的; >(14)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15)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9)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 >(2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 >五、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依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發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如有)和支付工資給勞務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資。 >六、本公司承諾,切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2019 〕18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8〕14號)、《廣州市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辦法》(穗建規字〔2017〕4號)、《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規字〔2017〕10號)、《關于印發廣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實名制和工資支付分賬平臺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號)等關于用工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各項規定。中標后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實施考勤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通過本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支付。我公司對實名制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在經招標人認可后,部分專業工程依法分包或實行勞務分包的,我公司對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實施統一管理,監督其用工企業按時足額支付作業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標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 >七、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八、本公司擬委派專職安全員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 >九、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記錄不良行為,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 > > 聲明企業: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 > 技術負責人簽字: > 年 月 日 > (企業公章)
投標申請人聲明(二) >關于投標過程不發生圍標串標行為的聲明 >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位于增城區的 的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本公司保證在投標過程中不出現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內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2處以上錯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或者報價組成異常一致或者呈規律性變化的;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企業或者同一人編制的;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出現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的; >七、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臺電腦編制或者同一臺附屬設備打印的; >八、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人投標的; >九、不同投標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業資金交納投標保證金或者投標保函的反擔保的; >十、不同投標人聘請同一人為其投標提供技術或者經濟咨詢服務的,但招標工程本身要求采用專用技術的除外; >十一、評標委員會認定的其他串通投標情形。 >如果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評標委員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圍標串標行為的認定,并自愿無條件接受招標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以下處理: >1、取消投標、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資格; >2、由招標人沒收投標保證金或合同履約保證金; >3、兩年內停止或永久禁止參與增城區財政資金建設工程的投標; >4、兩年內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區承接工程或者執業; >5、對不良行為予以記錄,并進行公告; >6、報增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提請上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7、其他行政處理決定。 >特此聲明 > > > 聲明企業: >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 > 技術負責人簽字: > 年 月 日 > (企業公章) >
>投標申請人聲明(三) >關于遵守招標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聲明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位于增城區的 的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若成為本工程的中標人,我公司將嚴格遵守招標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訂立合同:在招標文件規定的限期內與招標人訂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現場技術和管理人員: >(1)投標承諾及派駐現場的項目管理架構中全部技術和管理人員均為我公司員工; >(2)根據本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適當設置的項目管理架構,委派的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資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均滿足本工程建設實施要求; >(3)在收到發包人進場通知的3天內,所有技術和管理人員全部到位,進入現場辦公,不得兼職或者擅自離崗; >(4)若因技術或管理人員未按投標承諾的人員和時間到位、或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達不到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或投標文件的承諾、或工作態度存在嚴重不足,不適應現場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發包人要求撤換不合格人員,并保證后任人員的資質、資歷、業績及實際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員的水平。 >3、工期:保證盡一切力量確保投標承諾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預計在施工過程中,本項目可能會存在比正常項目更多的阻礙工期的情況出現,保證不因自身原因導致實際工期超過合同竣工時間。 >4、材料、設備:保證準備并供應充足的材料設備,按投標承諾的時間全部按時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設備因素阻礙工期而影響投標承諾的竣工日期。 >5、質量、安全:保證實現本工程招標文件所確定的工程質量、安全目標計劃,且按增城區有關文件及本工程招標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進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發生出 借資質、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7、不拖欠或克扣勞務人員工資,不拖欠材料、設備價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諾,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無條件地接受招標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以下處理: >1、取消中標資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標人沒收投標保證金或合同履約保證金; >3、兩年內停止或永久禁止參與增城區財政資金建設工程的投標; >4、兩年內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區承接工程或者執業; >5、對不良行為予以記錄,并進行公告; >6、報增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提請上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7、其他行政處理決定。 >特此聲明 > >聲明企業: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 >技術負責人簽字: > > 年 月 日 > (企業公章) > > > > >
投標申請人聲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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