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
2、(2.2)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承諾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5.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4、(5.2)單位負責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東)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關系(母公司與子公司或總公司與 )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5、投標/應答人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不接受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的投標/應答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應答。
6、具備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資質。
7、2017年至今具備至少3個含稅10萬元(含)以上同類專業工程設計合同。(需提供合同及對應發票等)。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