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上海石洞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基于凝結水調負荷的節能型協調控制系統技術研究和實施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上海石洞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建設地點:上海市寶山區盛石路350號。
項目概況及范圍:針對 上海石洞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660MW機組低壓回熱系統配置,通過本項目擬實施一套凝結水輔助調頻控制功能。在不增加設備投資的基礎上,利用機組回熱系統的蓄能,同時與協調控制系統優化有效結合,有效提高機組一次調頻響應性能。項目實施包括兩個階段,即理論計算與分析、研究與方案設計階段,現場調試與系統投入運行實施階段。機組檢修期間,安裝與靜態調試優化系統;機組運行期間,進行系統的動態調試與測試。詳見技術規范書。
服務期:本項目預計啟動時間為2020年8月1日,具體由招標人根據現場機組運行狀況確定,本項目研究在項目啟動后12個月內完成,整體項目驗收完成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投標人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應具有至少3臺600MW及以上機組整體調試或協調控制系統的調試成功實施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3.2.2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電廠控制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應具有獨立設計與實施控制方案或現場工程項目調試的經驗和能力,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材料(項目合同或項目驗收報告等)。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6月29日9:00起至2020年7月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