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太倉電廠(以下簡稱“ 太倉電廠”)2020年度-2021年度一、二期生產、技改項目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太倉電廠一期工程容量為2×320MW機組,兩臺機組于1998年全部投產運行。 太倉電廠二期工程容量為2×630MW機組,二期工程2×630MW機組位于一期工程西側,兩臺機組于2006年全部投產運行。為規范 太倉電廠一、二期生產、技改項目的結算及財務決算工作,需委托造價咨詢單位提供全過程的工程結算、財務決算等咨詢服務。
本項目主要包括: 太倉電廠2020年度-2021年度一、二期生產、技改項目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過程技經業務咨詢及全過程工程結算,協助審核設計概算,根據需要編制最高投標限價和管理概算,協助進行工程造價動態管理、協助招投標工作、配合審計工作等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竣工決算編制服務。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兩年期滿為止(需造價專業人員全年常駐現場)。
本次招標共分為1 個標段,招標后一期、二期分別簽訂咨詢合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2個及以上電廠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績。(請提供具體業績明細,并附有合同復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圍、合同簽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進行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6月25日9時起至2020年7月3日15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