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情況與招標范圍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3. 招標文件的獲取
6.
1.1 項目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具有工商、稅務等監管機構注冊審批的合法手續,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2.2 投標人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及近三年類似項目業績,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為本單位在職注冊,且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2.3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
2.4投標人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錄。
2.5 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2.6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法人,母公司與全資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
2.7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 招標文件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