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太倉電廠(以下簡稱“ 太倉電廠”)鍋爐飛灰鑒定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太倉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根據環保排放要求, 太倉電廠進行了脫硫末端廢水治理改造,脫硫廢水中的結晶鹽顆粒物經輸灰系統進入電廠灰庫,為加強環境管理,規范危險廢物鑒別工作,按照《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 298-2019)要求,需對電廠燃煤鍋爐飛灰進行取樣鑒定。本項目計劃在電廠細灰庫和粗灰庫放灰口處取樣,再進行實驗室檢測鑒定。
本項目主要包括:搜集鍋爐飛灰資料,對電廠飛灰取樣100份,并進行pH、腐蝕性速率等指標檢測鑒定,出具危廢鑒定正式報告,進行危廢鑒別結論評審。
計劃服務期:3個月。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太倉電廠鍋爐飛灰鑒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鑒定許可證書(業務范圍包含環境污染物性質鑒定);
3.2.2 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1個固體廢物危險特性鑒別業績。(請提供具體業績明細,并附有合同復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圍、合同簽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其他要求:無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進行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6月10日15時起至2020年6月16日15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