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棣二期風電項目塔筒采購 采 購 招 標 公 告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供貨范圍及交貨:承包人應負責完成本合同范圍內25臺風電機組塔筒及附屬件的采購、制作與組裝、運輸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風機塔筒主體;
2、塔筒法蘭;
3、塔筒內附件(電纜夾、電纜橋架、爬梯、防墜落系統等內飾件、平臺、塔筒內照明燈具(LED,具有應急燈功能)、插座線纜等電器附件、滅火器、塔筒吊裝時需增加的臨時裝置等)的采購與組裝;各段平臺電纜孔托盤制作安裝。
4、運輸支架等輔助器具;
5、工廠驗收、包裝、運輸到目的地;
6、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
7、接地裝置焊接;
8、現場技術服務等。
賣方負責將所有合同標的運至項目現場機位點或指定交貨點。賣方應根據大件運輸的線路及運輸方式,對沿途中所經過的涵洞、橋梁等構、建筑物進行充分的調查和論證,并提出大件運輸的方案,確保大件設備運至項目現場指定交貨地點。如沿途需要對涵洞、橋梁、道路、建筑物等進行改造,自賣方工廠至項目場內道路進口的所有改造費用由賣方承擔。投標單位投標前應到現場對沿線道路及風場地形地貌進行詳細踏勘,將所有可能遇到的風險和困難發生的費用考慮到投標報價內。
*交貨地點:使用單位現場指定地點。
本項目供貨時間較緊,請各投標人確實根據自身產能情況投標,如出現延遲供貨造情況,直接將其納入“供應商黑名單,暫停該投標人參與集團塔筒物資采購投標資格2年,特此聲明。
項目名稱 |
貨物名稱 |
數量(臺基) |
項目地點 |
*交貨時間 |
無棣二期風電項目塔筒采購 |
100米塔筒及其附屬構件 |
25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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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下表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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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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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期
項目名稱 |
交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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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棣二期 |
2020年9月10日-11月30日交齊。 |
每三天一套。 |
注:1、交貨時間為暫定,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2、本項目設備招標數量為暫估量,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數量與投標人簽訂采購合同。
附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2、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以下資質中的一個即可。(1)具有住建部頒發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壓力容器)證書。
3、企業業績要求:近三年每年均具有塔筒供貨業績,業績內容為單機容量2.0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的塔筒生產制造、銷售,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累計滿足上述要求的塔筒生產銷售數量不少100套。提供合同首頁、尾頁、時間簽訂頁、供貨內容頁、供貨數量頁復印件。
4.1標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認證體系認證證書。
4.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4.3其他:投標人需明確生產工廠(工廠所在地),該工廠必須為投標人控股企業(附股權證明)。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5月26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6月01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