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2020年下半年爐外脫硫石灰石粉(250目)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2020年下半年爐外脫硫石灰石粉(250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山東省新泰市 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
2.2 規模:總數2*150MW。
2.3 建設工期:/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1、#2機組脫硫用石灰石粉,運行過程中24小時不間斷使用石灰石粉,投標人須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及時供貨,確保石灰石粉料倉料位不能低于5米,確保煙氣排放指標達標,不影響環保設備安全運行。
預計采購石灰石粉18000噸,氧化鈣≥48%,碳酸鈣≥85.71%;氧化鎂≤2%;二氧化硅≤1.5%。數量為招標人按照發電任務計劃暫估采購數量,據實結算,招標人不做最低采購數量承諾。
2.6 交貨地點:新泰市新建二路華能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院內。
2.7 交貨期:計劃開始交貨日期:2020年7月1日,供貨周期180天。分批供貨,根據買方需求,接到供貨通知后24小時內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2016至今)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石灰石粉生產的環評批復及驗收意見掃描件。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至少有1項燃煤電廠脫硫石灰石粉供貨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05月20日9:00時起至2020年05月28日17:00時止。
招標文件費: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