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實施
2、投標供應商應提供如下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查詢結果截圖:
2.1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2.2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2.3企業沒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2.4企業沒有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行為,被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公示且公示期未滿的;
2.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自2017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供應商在郵政或快遞物流行業承擔過合同金額年累計在40萬元及以上備件供應項目業績。(投標文件中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合同能反映相關信息,否則視為未提供,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項目業績為框架協議/年度集采性質的,應滿足當年度面向該客戶的框架協議內的備件供應量業績總和不低于40萬元,并提供相應的訂單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4、投標產品必須符合品牌、型號要求(提供所有皮帶類、變頻器類、軸承類、電機類的產品證明,具體明細詳見招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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