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碼頭2020-2021年通勤車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為職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車輛服務,地點為珠海市區至公司沿線。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見下表(具體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和技術資料):
標段 編號 |
標段名稱 |
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
服務地點 |
服務期 |
1 |
2020-2021年通勤車服務 |
珠海碼頭職工上下班交通車輛的運行及維護,并配備合格的司機,投標人需提供4輛合格的空調汽車巴士,其中座位要求分別為:2輛49座或以上,1輛19座或以上,1輛35座或以上。 班線運行路線為四條線路均為每天一個來回,僅限工作日發車(預計上午7點從首站發車去公司,下午16點30分從公司發車返回),沿線設置若干車輛臨時??奎c。 |
廣東省珠海市 |
合同簽訂后一年(預計服務期2020年7月1日開始)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投標車輛須具備車輛營運證。
(2)財務要求:近 3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同類項目業績,同類項目業績指:通勤班車項目服務業績。
(4)信譽要求:
①投標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②投標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違約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③投標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發生較嚴重質量安全穩定問題或安全事故。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車輛營運服務項目管理經驗。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主要駕駛員四人,替班駕駛員一人;年齡28-50周歲,身體健康;具有A1駕駛證,取得A1駕駛證時間且從事大巴駕駛不少于5年;安全駕駛5年以上。
(7)設備要求:
①車輛必須是投標人本企業的自購車輛,在進入招標人公司正式運營之前行駛登記不超過兩年,且行駛里程數不超過八萬公里,車況良好,未發生過重大事故,車輛保險齊全,車內設施完好,環境整潔,乘坐舒適。車輛須經招標人檢查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為保證行車安全及服務質量,投標人擬投入使用的車輛應為國內一線品牌或進口國外大品牌,國內品牌僅限于宇通、金龍、青年、江淮、大宇、海格、金旅、安凱、黃海。
(8)其他要求: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5月15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5月21日 23時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