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
(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 投標人須具備統一采集平臺相關業績,自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合同累計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業績證明材料須至少包括合同首頁、采購內容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簽字蓋章頁(如提供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結算合同或訂單業績)。一次性合同金額認定以合同含稅金額為準,時間認定以合同簽章日期為準;框架合同金額認定以結算合同或訂單累計含稅金額為準,時間認定以結算合同或訂單簽章日期為準。
(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5)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且在懲罰期內的;應答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按照河北移動負面行為管理辦法相關條款約定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且在懲罰期內的。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