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鐵塔2020年第三批電動自行車集中式交流充電樁產品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云南鐵塔2020年第三批電動自行車集中式交流充電樁產品采購項目、招標編號:QT24HW200008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1. 招標內容
1.1采購內容:電動自行車集中式交流充電樁產品(含插座),預估采購數量:3700臺。
1.2預估采購金額 :4810000.00元(含稅)。
1.3采購限價:本項目最高含稅單價限價為1300元/臺,超過最高限價將被否決應答。
1.4是否框架采購:是。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6供貨期:訂單下達之日起10日內送達指定交貨地點。
1.7交貨
1.8現場測試要求:投標人開標當天需要帶著樣品及相關參與現場測試的工具和人員到現場,在唱價會議結束后,所有投標人將同時進行智慧充電平臺設備接入現場測試,測試現場錄音錄像,在采購人規定的時間段內完成智慧充電平臺設備接入測試,測試時間結束后鐵塔進行檢測的相關技術人員將出具測試結果報告,需檢測人和投標人共同簽字確認檢測結果,檢測結果將送交評審委員會。同時為保證測試順利進行,投標人可以按技術規范書《附錄B 充電樁TCP接口協議》對自身產品先進行調試,以確保能在規定時間接入平臺通過測試。
1.9份額劃分情況:本項目劃分兩個份額,份額劃分如下:
份額 | 預估供貨數量 |
份額1 | 2220臺 |
份額2 | 1480臺 |
1.10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單位需提供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投標人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如國家稅務機關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印鑒的稅務登記證,或者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表”等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提供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
2.3、投標人應答的產品(集中式交流充電樁)應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獨立檢測機構(具備CNAS或CMA資質)進行的檢測,提供合格的檢測報告。
2.4、本項目接受原廠商和代理商應答,若為原廠商應答,提供原廠商制造聲明,如投標人是代理商,需提供原廠商對本項目的授權函,且同一廠商同一型號的產品只能唯一授權,原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應答。
2.5、應答產品需具有保險公司承保,提供保險承保證明。承保證明應能夠明確看出承保的對象和被保單位,且承保證明在有效期內,否則視為無效。
2.6、投標人承諾若成為該項目的中標人,應答產品的保險承保有效期不低于3年,且保險的累計賠償限額不低于1000萬元,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不低于300萬元。
2.7、投標人須提供應答產品1年的上網卡(物聯網卡)免費使用承諾。并承諾在1年免費使用期滿后以不高于10元/年/卡的價格繼續向我公司提供上網卡(物聯網卡)的使用服務。
2.8、本次采購投標人須通過招標人組織的智慧充電平臺設備接入現場測試,并且測試的每一項指標均須合格,若有一項測試指標不合格則視為該項資格條件不通過。
2.9、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2)投標人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投標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4)近三年內有違法行為或被媒體曝光且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投標人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2.10、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應答。
2.11、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不允許分包、轉包。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通過比德電子采購平臺( )、中國鐵塔在線商務平臺(網
戶名:中通服咨詢設計研究院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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