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鋁業有限公司焙燒爐脫硝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山西華興鋁業有限公司焙燒爐脫硝改造項目
2.2項目類型:工程
2.3項目概況:對氧化鋁3臺焙燒爐進行脫硝改造,項目實施后,焙燒爐NOx排放指標滿足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環保要求,并達到超低排放標準NOx≤50mg/Nm³。
2.4項目地點:山西省興縣瓦塘鎮
2.5招標范圍及內容:
本項目為山西華興鋁業有限公司氧化鋁 3 臺焙燒爐脫硝改造,主要范圍及內容為:
(1)每臺焙燒爐新建 1 套“SNCR+SCR”脫硝系統,共 3 套。包括 SCR反應器及支架、脫硝劑輸送系統、配套的電控系統等。
(2)3臺爐共新建 1 套尿素溶液制備站,脫硝劑采用尿素,包括袋裝固體顆粒、尿素儲存間、尿素溶液制備槽、輸送泵及配套的管網、閥門、計量等。
上述范圍中(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焙燒爐脫硝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土建、鋼結構、工藝、電氣、自控、通風等專業的施工圖設計、施工、采購(不含甲供設備)、檢驗及試驗、竣工、交付、試運行、性能考核、環保等專項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等所有工作內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環境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冶金行業(金屬冶煉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同時具有承擔本項目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投標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且可以反映承包范圍的頁面、合同簽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4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資金狀況,提供近三年(2017-2019,如2019年審計報告未審計完結,可提供2016-2018三年)審計報告;
3.5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6投標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內沒有發生較大或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并提供承諾函;
3.7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在投標人單位執業,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無在建承諾函;
3.8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
獲取時間:2020-04-29 09:00——2020-05-11 17:3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