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0-04-2155)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華能海南昌江核電廠 3、4 號機組計劃建設兩臺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及其配套輔助設施,機型選擇“華龍一號”(融合版)。本工程項目由華能集團控股51%,中核集團參股49%共同出資建設。本項目的主設計單位為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本項目適用于華能海南昌江核電有限公司勞務派遣服務。具體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服務期限:兩年。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海南昌江核電有限公司勞務派遣服務項目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1.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有人社局發放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不少于2項(含2項)勞務派遣服務業績(投標人須提供有效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圍、簽字蓋章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04月26日9:00起至2020年05月02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