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要求 1.應答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本次采購產品在其營業范圍內,注冊資金在人民幣80萬元及以上或者等值外幣(按照中國銀行在開標當天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以上金額不包括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增資行為。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2.應答人供應商須具備:《危險廢舊經營許可證》(含電子類線路板(HW49));《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書》或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列入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名錄(包括臨時名單)通知單。以上均須提供有效證書或通知單掃描件。 3. 應答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累計金額人民幣20萬元及以上報廢物資處置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或訂單(如提供訂單的,須同時提供框架協議)復印件,業績以發票金額為準,且需提供相應發票復印件,合同(訂單)與發票應一一對應。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不接受代理商應答。 6.應答人需承諾自行辦理報廢處置相關行政審批手續及其他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車輛、運輸管理、運輸手續、安全及其他承諾、辦理《危險貨物轉運聯單》等)。承諾在回收處置過程中,相關處置流程符合江蘇省環保局及其它環保部門相關要求。(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掃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