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山西省芮城縣
2.2 項目概況:為認真落實《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計劃》通知精神,按照運氣防辦[2019]5號關于《運城市2019年鍋爐污染專項整治方案通知》要求,切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參照國家酒水、飲料制造業的行業技術規范中無組織廢氣相關要求進行污水處理站廢氣收集及異味處理項。采用工藝流程為:異味氣源→廢氣收集→噴淋吸收塔→風機→煙囪→達標排放
經該工藝處理后,污水處理站廠區無明顯異味,廢氣排放達到當地環保要求,配套設施符合相關安全規定。
2.3 招標范圍:本工程為山西中魯污水站無組織廢氣收集處理EPC項目,其中:1、集水池2、初沉池3、污泥濃縮池4、調節池5、接觸氧化池6、小污泥池,這六個單體上方搭建集氣罩,鋪設風管,進行異味氣體收集處理。
2.4計劃工期: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7月10日(共計55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
3.2投標人資質最低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3投標人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中負責施工的單位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業績最低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1個環境工程類的EPC總承包業績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聯合體投標人中至少一家單位有EPC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業績)(證明材料必須為合同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范圍頁、和蓋章簽字頁);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數量應不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單位由投標人自行確定;聯合體各方必須均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單位和各方權利義務。
4.招標文件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4月15日15時至2020年4月22日15時(北京時間,下同)注冊、購買、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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