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廣西華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0萬噸氧化鋁項目熱電站副產品銷售
2.2項目概況:本招標項目為廣西華昇新材料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企沙鎮工業區
200萬噸氧化鋁項目的工程熱電站產生的粉煤灰、爐底渣和脫硫石膏三類副產品銷售。
2.3項目地點:廣西華昇新材料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企沙鎮工業區
2.4招標范圍:
物資 編號 |
物資名稱 |
單位 |
估量 |
提貨要求規定 |
銷售期限 |
備注 |
1 |
粉煤灰 |
噸 |
每日約130噸,2年預計9.4萬噸。 |
每日立即清運,以不影響現場生產為準
|
合同簽訂日至2022年5月1日 |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
2 |
爐底渣 |
噸 |
每日約12.8噸,2年預計0.94萬噸。 |
合同簽訂日至2022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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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脫硫石膏 |
噸 |
每日約137噸,2年預計10萬噸。 |
合同簽訂日至2022年5月1日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營業執照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2資格要求:投標人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具備粉煤灰、爐底渣、脫硫石膏運輸能力及儲存場地。(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個承包火力發電或鋁行業附屬熱電企業粉煤灰等副產品銷售或處理的業績,業績合同中承包范圍必須包含粉煤灰、爐底渣及脫硫石膏三種中的一項。(業績合同須提供原件掃描件,每個掃描件均應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標的、蓋章簽字頁內容;同時提供業主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包括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4方案要求:投標人必須提供滿足招標人生產銷售的粉煤灰、爐底渣、脫硫石膏應急處置的方案,應急方案中需包含銷售渠道、運輸能力、臨時堆場、環保保證措施、粉煤灰、渣、脫硫石膏淡季具體處置方案,并提供支撐性材料,并承諾免費清運事故堆場的副產品。(提供方案及承諾書)
3.5財務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6信譽要求:投標人在項目評標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四、招標文件獲取
獲取時間:2020-04-09 16:00——2020-04-16 16:00(北京時間)。
獲取方法:登陸購買,不接受其他方式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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