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0120-ZB20502 )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大街9號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生產輔助業務(三)
2.2項目類型:服務
2.3項目概況:本項目擬對2020年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生產輔助業務(三)進行外包
2.4項目地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大街9號
2.5招標范圍:
(1)鉛系統輔助業務
1.鉛精礦倉卸礦(含輔料)及衛生維護和鉛系統安排的臨時性且為該區域內輔助生產的工作;
2.熔煉備料系統維護和鉛系統安排的臨時性且為該區域內輔助生產的工作;
3.氧化鋅收灰、放灰、洗車及現場維護和鉛系統安排的臨時性且為該區域內輔助生產的工作;
4.渣物料外銷裝車;
5.工業鍋爐皮帶廊上煤及衛生清理和工業鍋爐安排的臨時性且為該區域內輔助生產的工作;
(2)實際合同執行業務承攬項目、工作量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規劃進行調整。
服務期限:8個月。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生產輔助業務(三)
(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須具有勞務服務項內容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標中同時投標。
2)投標方不是甲方及其上級公司列入黑名單的企業。
(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或蓋公司章)的財務會計報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16年至今2項類似項目的業務工作業績,并提供相關證明(合同復印件或能證明業績的文件)。
(4)信譽要求:
1)根據《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及《關于在招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網中“http://zxgk.court.gov.cn 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及“http://yn.gsxt.gov.cn 信用中國”的失信被執行人;以評委會檢索結果為準。
2)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管理機構和能力,同時近三年(2016年至今)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質量事故,且12個月內未發生一次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諾書。
3)投標人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以及符合并承認和履行招標文件中的各項規定;并提供承諾書。
(5)其他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0-04-09上午09:00至 2020-04-17下午17:00(北京時間)。
獲取方法:登陸購買,不接受其他方式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