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電力定州電廠2020年度液氨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國華定州電廠脫硝運行一年所需的液氨(估算用量2000噸)。
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滿足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
【2】投標人必須具有液氨的經營資質(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含液氨或氨)。①投標人為生產商,需提供危險化學品(含液氨)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②投標人為經銷商,需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招標貨物的經銷授權書和買賣合同復印件等證明文件,并提供該生產商的包括危險化學品(含液氨)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應具有液氨的運輸能力(自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或與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有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提供簽訂的運輸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滿足國家和地方環保排放規定(國五及以上標準)專用運輸車5輛及以上,并配備相應數量的駕駛員和押運員,提供車輛自有,或租賃合同及車輛允許運營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投標人具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液氨銷售業績3個以上(提供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簽字頁復印件加蓋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設備;
【6】具備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儲存和周轉能力;
【7】投標人在近三年內(2017年1月1日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無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無三級及以上一般質量事故,無環境污染事件,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項目質量問題;
【8】投標人在近三年內(2017年1月1日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投標人在近二年(2017年1月1日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財務狀況良好(應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4月08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4月15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