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新疆木壘風電場一期49.5MW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35kV箱式變電站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壘哈薩克自治縣
2.2 規模:49.5MW
2.3 建設工期:該項目預計于2020年4月開工,2020年11月投產。
2.4 標段劃分:設備(35kV箱式變電站)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范圍:23臺35kV箱式變電站設備、備品備件、易耗品、專用工具、專用設備接地線、技術資料等,設備包裝、運輸(車板交貨)、安裝指導、調試、試運行、兩年質保及培訓等技術服務。
2.6 交貨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華能新疆木壘風電場一期49.5MW項目指定位置交貨
2.7 交貨期:計劃2020年6月30日之前招標范圍內貨物全部貨到現場。(具體時間以買方實際通知為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新疆木壘風電場一期49.5MW 項目35kV 箱式變電站設備采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新疆木壘風電場一期49.5MW 項目35kV 箱式變電站設備采購)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具備 ISO 質量保證體系認證。
3.1.3 申請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投標申請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招標項目的實施;
(2)投標申請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正常經營;
(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狀況;
(4)投標申請人無違法、違紀、違約的不良記錄和失信記錄;
(5)在最近 3 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6)未在 系統內既往履約中發現不良記錄和失信行為且在處罰期內。投標人須提供以上要求的經審計的近三年的企業財務報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內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銀行或資信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律師事務所或相應第三方機構提供的訴訟履約情況證明。招標人將通過國家工商總局《全國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方式進行查詢。
3.1.4 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1.5不是聯合體或代理投標。
3.1.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7 根據《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全面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通知》(高檢會〔2015〕3 號),請投標人自行在本單位住所地人民檢察院查詢本單位、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賄犯罪情況,各申請人承諾,如中標,收到中標通知書后三日內向招標人提供,否則將否決其投標。
3.1.8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所投產品應具有國家認定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證書。
3.2.2 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億元。
3.2.3 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設計、制造同類設備的相關經驗和良好運行業績,近五年( 2015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200臺(配套單臺風機容量2.0 MW)及以上箱式變電站達到或超過所投項目的技術參數的箱式變電站的國內安全投運業績(投標人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貨設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合同中簽字蓋章頁的時間為準,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4月6日9:00起至年4月15日17:00止。(北京時間)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