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中國電信浙江公司2020-2021年度全省機房固定氣體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集中采購,(招標編號:ZJZT-2020-0474),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
1、招標范圍
1.1招標內容:對2020-2021年度全省機房固定氣體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進行集中采購,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1.2本采購項目估算為:1900萬元人民幣(不含稅),其中固定氣體滅火系統(含安裝調試服務)1550萬元人民幣;吸氣式早期火災報警系統(含安裝調試服務)350萬元人民幣。
1.3框架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年,有效期內中標份額執行完,則本框架協議終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額未全部執行完時,招標人有權延長協議有效期或終止協議。
1.4合同類型:框架協議+訂單。
1.5 交付時間:收到訂單后60天內完成交貨及安裝。
1.6本項目劃分標包。具體標包劃分如下:
標包1:固定氣體滅火系統,中標2家,若第一名與第二名評分相差10分以內,中標份額:第一名60%,第二名40%;若第一名與第二名評分相差10分及以上,則中標份額調整為:第一名70%,第二名30%;
標包2:吸氣式早期火災報警系統,中標1家,中標份額:100%;
本項目兼投兼中。
1.7 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報價限價:標包1為1550萬元人民幣(不含稅);標包2為350萬元人民幣(不含稅),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2各標包投標人資格要求如下:
標包 | 投標人資格要求 |
標包1: 固定氣體滅火系統 |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應不低于【3000萬元(含)】人民幣(如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為其他外幣的,按照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成人民幣)。 |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
3.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除以下特例: (1)投標產品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且必須使用代理商投標和簽訂銷售合同的; (2)投標產品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資或臺港澳資企業,且經營范圍不具備銷售功能,須用代理商投標和簽訂銷售合同的; (3)上述情況須提供投標產品制造商簽署的有效期內代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投標授權函,并承諾對代理商投標承擔連帶責任。 | |
4.投標人【應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 |
5.投標人若為制造商投標,經營范圍須包含相關產品的生產制造或供貨。 | |
6.具有有效期內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或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或以上資質,并且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
7.人員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企業 | |
8. IG-541氣體滅火設備、管網式七氟丙烷滅火設備和柜式七氟丙烷滅火設備須提供國家級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或國家部委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出具的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IG-541氣體滅火設備和七氟丙烷管網式滅火設備的關鍵組件(包括滅火劑瓶組、驅動氣體瓶組、信號反饋裝置、選擇閥、滅火劑單向閥、驅動氣體控制管路單向閥、噴嘴、集流管、減壓裝置、低泄高封閥、電磁型驅動裝置、安全泄放裝置)須提供國家級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或國家部委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出具的型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均須在有效期內。 | |
9.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至少具備3個100萬元及以上與本項目相關的產品銷售合同業績,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如為單項合同,則應提供合同內容頁、金額頁、簽字頁等;如為框架協議,則應提供合同內容頁、簽字頁、框架訂單或發票)及相應的驗收證書。 | |
標包2:吸氣式早期火災報警系統 | 1.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應不低于【800萬元(含)】人民幣(如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為其他外幣的,按照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成人民幣)。 |
2.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 |
3.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除以下特例: (1)投標產品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且必須使用代理商投標和簽訂銷售合同的; (2)投標產品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資或臺港澳資企業,且經營范圍不具備銷售功能,須用代理商投標和簽訂銷售合同的; (3)上述情況須提供投標產品制造商簽署的有效期內代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投標授權函,并承諾對代理商投標承擔連帶責任。 | |
4.投標人【應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 |
5.投標人若為制造商投標,經營范圍須包含相關產品的生產制造或供貨。 | |
6.本次投標產品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系統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 | |
7.人員要求:項目登高施工人員要求具備登高作業證。 | |
8.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至少具備3個30萬元及以上與本項目相關的產品銷售合同業績,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如為單項合同,則應提供合同內容頁、金額頁、簽字頁等;如為框架協議,則應提供合同內容頁、簽字頁、框架訂單或發票)及相應的驗收證書。 |
2.3各標包技術規范書重要條款要求:
標包名稱 | 重要條款 |
標包1:固定氣體滅火系統 | ★IG-541氣體滅火設備、管網式七氟丙烷滅火設備和柜式七氟丙烷滅火設備須提供國家級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或國家部委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出具的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IG-541氣體滅火設備和七氟丙烷管網式滅火設備的關鍵組件(包括滅火劑瓶組、驅動氣體瓶組、信號反饋裝置、選擇閥、滅火劑單向閥、驅動氣體控制管路單向閥、噴嘴、集流管、減壓裝置、低泄高封閥、電磁型驅動裝置、安全泄放裝置)須提供國家級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或國家部委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出具的型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均須在有效期內。 |
★泄壓口的耐火極限不小于0.5h,需提供國家級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或國家部委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 | |
標包2:吸氣式早期火災報警系統 | ★本標包要求所投的所有產品須提供免費開放通訊協議并保證與現有監控平臺連接成功。 |
★探測報警器應采用激光光源作為探測器光源。 | |
★為了方便管理人員在現場對探測器進行有效操作并了解報警信息,探測主機須自帶報警指示燈并配置遠程顯示報警模塊。 |
2.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騙取中標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內因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被解除合同/協議,或取消供應商資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內,存在與采購活動相關的行賄犯罪記錄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為準);
(8) 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9) 相關產品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投標人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投標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0年04月03日09月00分至2020年04月10日17時0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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