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區新井岡山大橋西側片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PPP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項目編號:JXYC- 20200002)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州區新井岡山大橋西側片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PPP項目經吉安市吉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實施,采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并由授權實施機構吉安市吉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定社會資本方,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項目授權主體:吉安市吉州區
與中標社會資本方組建PPP項目公司(SPV)。政府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與社會資本方建立風險分擔、股權合作的長期合作關系。本項目擬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的運作方式,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運營和移交工作,設計由政府方負責,允許項目公司在不偏離原設計用途前提下提出設計優化建議。
2.9項目投資結構:由社會資本方與吉安市吉州區工業園投資開發公司共同出資,項目公司由社會資本方控股,社會資本方出資比例為51%,吉安市吉州區工業園投資開發公司出資比例為49%。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凡有投資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應的綜合實力、財務能力、 投融資能力的中國境內企業法人,均可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并被列入資格預審申請人入圍名單的資格預審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3.2資格預審申請人基本資格條件:
3.2.1資格預審申請人須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并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依法免稅或者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申請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障金繳納證明原件。)
3.2.2資格預審申請人須商業信譽良好,近3年(2017 年 4 月 22日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出現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3.2.3資格預審申請人經營狀況良好,相關資產沒有處于被接管、破產等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未被江西省各級招投標監管部門或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江西省建設市場。申請人在最近三年內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 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以及被限制投標的其他不良行為記錄;
3.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關系的不同申請人, 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資格預審。
3.2.5申請人應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須提供經審計的 2016-2018 年度財務報告。
3.3資格預審申請人2017年4 月22日至資格預審截止日無失信處罰(失信處罰包括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提供信用中國網站 、和中國 查詢截圖和網址。
3.4本項目不接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報名階段至投標階段申請人名稱需保持一致,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接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親自前來的,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5.2.3投資申請(格式詳見本公告附件);
5.2.4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5.2.5若申請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報名材料,則視為報名無效。
6.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0 年4 月22日11時0分,招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60分鐘開始接收。
6.2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地點為:吉安市 (吉安市 11樓第2號開標廳)
注:若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地點有變動,招標人將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