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
3.①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條件;②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③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形;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⑤除單一來源采購,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須提供《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原件);
4.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網 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
5.若投標人為所投產品的生產企業,必須提供《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且生產范圍包含該產品;若投標人為所投產品的代理商或授權供應商,必須提供《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且經營范圍包含該產品;當所投產品屬于第一類醫療器械時無須提供《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或備案憑證,但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對其所屬類別進行書面說明;
6.投標人必須提供所投產品的《醫療器械注冊(備案)證》的掃描件,原件備查(開標時,該證應在有效期內;若不在有效期內,則需提供該證和所投產品在該證有效期內生產的藥監局出具的證明文件)
7.投標人所投產品如為進口產品必須提供由設備制造商或授權的中國總代理簽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維修承諾函,如為國產產品,則無需提供此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