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浙江,杭州,溫州市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華能蒼南4號海上風電工程施工監理預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浙江省蒼南縣東部海域。
2.2 規模: 總裝機容量為400MW。
2.3 建設工期: 華能蒼南4號海上風電場項目擬定于2020年7月開始第一臺風機打樁;陸上計量站擬定于2020年4月底開始施工,計劃2021年12月底建設完成;計劃第一批機組于2021年7月底前投產發電,400MW全部機組于2021年12月底前投產發電。主要時間節點詳見下表(具體工期以招標人上級批準的最終工期為準)。
序號 |
內容 |
計劃完成時間 |
1 |
第一臺風機打樁 |
2020年7月 |
2 |
陸上計量站開工 |
2020年4月 |
3 |
完成陸上計量站施工 |
2021年3月底 |
4 |
完成第一批機組并網投產 |
2021年7月 |
5 |
完成400MW全容量并網投產 |
2021年12月 |
2.4 監理服務期限: 自本項目開工起至本工程通過竣工驗收止(竣工驗收后與本工程監理有關的工作如資料歸檔等仍應繼續完成),監理現場服務期約為21個月,同時監理單位應根據項目實際工期情況與招標方做好協調配合工作。
2.5 工程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和華能集團標準。
2.6 招標范圍: 華能蒼南4號海上風電場項目初步設計至通過竣工驗收的全過程監理。包括風機基礎制作及施工、風電機組安裝、海上升壓站建造及施工,陸上計量站建設,海底電纜海上敷設施工、穿堤、轉陸纜施工,安全監測施工、航標施工、船舶航行管理(包括設備廠家運輸船只及調試、施工用船等施工期相關用船),分部試運、整體調試及合同機組通過240小時移交試生產后、竣工驗收、創優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臨時土建施工和安裝及缺陷責任期監理。負責對質量、進度、投資進度管理、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進行全方位的監理,組織或參加與本項目有關的工程招標、設備到貨驗收、初步設計及方案審查、設計聯絡會等工作,并應全面做好本項目投資控制等方面工作(但不限于此)。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
1.招標的項目履行通過m.yzpb.com.cn/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
2.招標的項目取得華能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由于招標人或政府原因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中標服務費由招標人承當,其它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監理服務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三項監理資質等級之一:A.工程監理綜合資質;B.港口與航道工程監理專業甲級和電力工程監理專業甲級資質;C.水運工程監理甲級和電力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有1個海上風電場工程監理業績(至少包括反映合同關鍵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的組成單位不得超過2家
3.2.4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3月31日9時至2020年4月7日17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為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