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POWERCHINA-0111003/004-20027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一工程局 鄱陽縣環東湖治理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鄱陽縣環東湖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泥穩定碎石,計劃使用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為每完成5000萬元的工程量時業主支付65%工程進度款)用于本次招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1、項目概況:
鄱陽縣環東湖綜合治理項目位于鄱陽縣中心城區,重點對鄱陽湖大道以東、人民路以西和沿河路以北,環東湖周邊區域進行綜合。項目建設內容包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東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環湖交通工程、環湖景觀提質改造工程。概況如下:
(1)環湖交通工程
環湖交通工程重點完善環東湖交通體系,結合現有道路提質改造,新建部分規劃道路,拉通環東湖路網。修建道路7條,其中提質改造道路4條,共計4.1km;新建道路3條,共計2.5km;新建橋梁2座;提質改造橋梁1座,涵洞1座(西經二路藍鄱灣附近)。
(2)環湖景觀提質改造工程
環湖景觀提質改造工程總面積514839m2,岸線總長約16700m。環湖北部區域主要為提質景觀區域,南部區域主要為新建景觀區域。環湖景觀提質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景觀美化工程、景觀亮化工程、景觀綠化工程等建設內容。
(3)環湖水環境治理工程
東湖水域面積約197.6公頃,環湖周長約16700米,常水位15.62米。東湖水環境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截污納管工程總長2310m、雨水凈化區6個、底泥清淤94.5萬m3、6種生態護岸13.5km、生態修復工程植被緩沖帶14.4km;生態浮床9個區域11811m2;人工曝氣機15臺;水生動物放養24.6t。
2、招標范圍: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一工程局 鄱陽縣環東湖治理項目經理部所需水泥穩定碎石。
3、采購數量:預計工程所需水泥穩定碎石33640立方米。
序號 | 貨物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水泥穩定碎石 | 水泥摻量4% | m? | 17440 |
|
2 | 水泥穩定碎石 | 水泥摻量5% | m? | 16200 |
|
合計 | m? | 33640 |
|
以上數量僅作為投標報價時的計價依據,不作為最終結算量,僅為投標參考數量,招標數量可能與實際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終結算量為經驗收合格的實際供貨數量,若因投資計劃、征地拆遷、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投資規模、工程量或供貨品種、供貨時間發生較大規模改變,采購量相應調整,投標人應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4、交貨時間:按招標人 5、交貨 6、質量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相應的性能指標要求,必須符合本項目設計圖紙及相關規范要求。生產的水泥穩定碎石所需原材料必須合格。 1)供貨廠商提供的水泥穩定碎石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必須符合該產品國家、行業及招標方相關質量要求;水泥穩定碎石進場前投標人必須提供生產水泥穩定碎石所需原材料的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及由投標人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設計配合比報告。進場時必須隨車向招標人提供出廠過磅單、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必須具有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生產廠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獲得生產廠家授權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時參加。 3.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逐;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資金周轉不存在困難;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 4.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單位參加本標的投標。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7.投標人如有不良行為記錄,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 1、凡滿足本招標公告規定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10:00前 項目聯系人:李楊
2)主要技術參數:碎石最大粒徑≤31.5m,壓碎值≤28%,七天無側限抗壓強度下基層≥2.5MPa,上基層≥3.0MPa,下基層水泥摻量4%,上基層水泥摻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