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灣發電公司3、4號機組優化控制系統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灣發電公司3、4號機組優化控制系統建設項目已由企業內部立項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東珠海金灣發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廣東珠海金灣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工程項目位于珠海市臨港工業區,為國產2×600MW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項目由中港雙方合資建設,出資比例為中方即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和珠海經濟特區電力開發(集團)公司占55%,港方即長江基建集團公司占45%。3、4號機組工程分別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產。
項目名稱:金灣發電公司3、4號機組優化控制系統建設項目
2.2招標范圍:
為3、4號機組各自建立一套基于PLC的外掛式優化控制系統,包含機爐協調控制、主蒸汽溫度控制、再熱蒸汽溫度控制模塊。DCS系統需增加通訊卡,與優化控制系統完成信號通訊,DCS端進行控制邏輯接口和畫面的修改組態。外掛系統投入后需進行性能測試,使機組達到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調頻綜合性能和較為穩定的運行參數
具體要求詳見《第三章 技術規范書》所述。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或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的合法機構,并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營業范圍符合項目要求。
(2)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有充足的流動資金,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的投標;主要股東之間存在相互控制或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關聯法人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禁止參與投標之范圍:
(a)近三年曾經單方面無故中止合同執行的;
(b)近三年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存在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導致一次性直接或間接給其他企業帶來嚴重損失的;
(c)有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干擾、破壞招投標工作紀錄的;
(d)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被列入灰名單或黑名單的。
(5)合格投標人資質要求:無。
(6)業績要求(業績需為原始業主直接委托業績,而非分包或轉包的業績):
投標人提供的優化控制系統自2016年起應在國內300MW等級及以上燃煤機組(至少兩臺)上具有一年以上的成功運行業績,同時應具備在參與電網調頻市場的燃煤機組(至少一臺)上的成功應用業績。
(7)本次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投標登記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登記及招標文件獲取
4.1.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3月25日20:00至2020年3月31日16: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