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營業執照:應答方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要求注冊資金/開辦資金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2業績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答方至少應具有1個環境信息化數據整合類項目業績(合同內容包括環境數據資源中心或環境數據中心建設相關內容)或環境信息化專項項目業績(合同內容包括大氣、水、土壤、固定污染源相關內容至少一類建設內容),且單個合同金額在200萬或以上(僅計算軟件開發部分的合同金額),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封面頁、內容頁、合同金額頁、蓋章頁)及至少一張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文件(以合同金額作為判定或評分依據,若為框架合同,以訂單合同累計金額為準),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另附后續簽訂的單項合同或采購訂單、付款發票等證明項目已發生的證明文件。
2.3信譽要求:應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應答方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最近三年有出現招標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標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不允許掛靠、轉包、分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