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服務(境內)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服務(境內)。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所屬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2020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服務工作,包括按照中國證監會等監管部門要求,對所屬單位季度和半年度報告的審閱工作等。
服務期限:本次招標后中標人的服務期限自2020年年度內部控制審計開始至2020年年度內部控制審計結束終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條件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備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資格(請提供網站查詢截圖)。
(3)投標人須已執業三年及以上,三年內無因違法、違規執業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不良執業記錄。(請提供承諾書)。
(4)投標人必須為會計師事務所總所,不得以分所名義投標。
(5)投標人應在《2018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會計師事務所信息》名錄中,截至2019年11月30日,需名列排名前15名之內(網站查詢截圖)。
(6)投標人近三年(指2017年-2019年度)同時具有以下業績:
具有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子企業戶數超過300戶的中央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及內控審計主審項目業績;
具有央企所屬二級及以上能源類企業或省屬能源類國企集團年度決算及內控審計業績;
具有承做子企業超過30戶的集團型企業年度決算及內控審計業績;
具有5家單位內控審計業績。
(7)投標人至投標截止日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請提供承諾書):近3年內在承擔中央企業有關審計業務中出現重大審計質量問題被國資委警示兩次(含)以上
受到行業主管部門短期內暫停承接新業務處罰,截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尚未完成整改、有關主管部門尚未恢復其新承接業務資格
國資委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明確不適合承擔中央企業內控審計工作。
(8)投標人擬委派投標項目現場負責人近三年具有至少擔任過1個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子企業超過300戶的中央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及內控審計主審的工作業績(請提供能證明現場負責人滿足招標文件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或與合同配套的任命文件)。且不承擔招標人以外的其他中央企業2020年財務決算審計工作任務。(請提供承諾書)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2月19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2月26日 16時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