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蘭陵一期、蘭陵二期新能源項目(總容量250MW)塔架及其附屬設備(標段三:蘭陵二期100MW風電項目塔架及其附屬設備40套塔架))已取得核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已完成集團公司備案,招標人為山東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蘭陵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現采用預招標方式,對塔架設備預招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基建資金批復后,本次招標結果生效,簽訂采購合同。如基建資金未批復或超過指標時效,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山東省臨沂市蘭陵縣
2.2 建設工期: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三個標段,分別為:標段一:蘭陵一期150MW風電項目塔架及其附屬設備30套塔架;標段二:蘭陵一期150MW風電項目塔架及其附屬設備30套塔架;標段三:蘭陵二期100MW風電項目塔架及其附屬設備40套塔架。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3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三標段: (001)蘭陵二期100MW風電項目塔架及其附屬設備40套塔架;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蘭陵一期、蘭陵二期新能源項目(總容量250MW)塔架及其附屬設備(標段三:蘭陵二期100MW風電項目塔架及其附屬設備40套塔架))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2015 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投標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5.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招標文件費:2000元/標段,售后不退。
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3月9日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