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POWERCHINA-0121-230341
湖北工程
濟南熱電集團 2×66萬千瓦燃煤機組供熱項目
混凝土采購
競爭性談判公告
談判
4、以上數量僅為工程量清單參考數量,招標數量可能與實際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終結算量為根據工程需要經驗收合格的實際供貨品種和數量,若因工程變化、征地拆遷、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貨品種、供貨時間發生較大規模改變,采購量及采購品種相應調整,投標人應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5、交貨時間:根據項目通知分批交貨。
6、交貨
7、質量要求:
(1)嚴格按照按照國家標準執行,保證貨物在裝車發貨前經過嚴格測試,質量,技術參數及性能均滿足合同要求的最終新產品,產品質量、規格和技術要求符合該產品國家標準。并提供第三方檢驗機構證明材料(如需)。
(2)滿足GB/750164-2011驗收標準要求;
(3)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劑》(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要求。
(4)混凝土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滿足《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 50164-2011);
(5)強度試驗結果評定以《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 50107-2010)為準;
(6)混凝土泵送滿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JGJ/T 10-2011)要求。
(7)需方將不定期對供方產品質量進行抽檢,供方保證原材料檢驗、配合比設計、混凝土質量都能滿足需方施工性能要求。
(8)所有混凝土的強度(或抗滲性、防腐性、抗裂性等)必須滿足相關規范、設計,并要滿足業主、監理等單位對混凝土的要求,且所有編制。
(9)供應商品混凝土規格必須與訂單要求相符,出現標號與訂單不符現象需方有權拒絕收貨。如因上述原因造成需方停工損失,供方需予以違約賠償。
(10)供方所供商品混凝土應無條件服從業主、監理工程師、需方的抽檢。
(11)所有混凝土、外加劑等需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要求(所有標準都有可能被修訂,均以最新版本為準)。
三、響應人資格要求
競爭性談判響應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競爭性談判響應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必須具有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若三證合一,須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并在有效期內,有相應的經營范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
(2)競爭性談判響應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有相應的經營范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必須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若三證合一,須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商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履行本項目的財務能力;響應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無采取非法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不良記錄;近三年內參加招投標活動中,響應人有不良記錄的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
(4)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單位參加本標的投標。
(5)本次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生產廠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獲得生產廠家授權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時參加。
(6)競爭性談判響應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7)競爭性談判響應人必須為一般納稅人,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
(8)競爭性談判響應人如有不良行為記錄,采購人有權拒絕其投標。
四、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獲取
1、凡滿足本公告規定的競爭性談判響應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競爭性談判的,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17:00前(北京時間,下同)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以下簡稱“集采平臺”)在線報名。
2、已注冊、報名、上傳合格資料的,請在上述時間內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下載競爭性談判文件。
3、遞交響應文件前須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通過采購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應商審查,成為 湖北工程 或股份公司合格供應商后方能進行響應文件遞交和開標。未辦妥成為合格供應商造成無法遞交和開標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