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環城生態區新增配套設施建設項目設計六標段
招標補遺文件(第02號)
&
各投標
現就本項目招標文件進行補遺修正,根據招標文件的約定,本補遺文件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一、本標段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的“評標辦法前附表增加條款表”中“2.3 推薦中標候選人”內容作如下調整:
原條款: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2.3 | 推薦中標候選人 | 增加: 4、評標委員會按照六標段→五標段→三標段→四標段→二標段→一標段的順序依次評標,各標段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推薦前1-3名投標人為各標段中標候選人,前序標段中標候選人繼續參加其后續所投標段的評審,但前序標段中標候選人第一名不得再成為后續標段的中標候選人(即不參與后續標段的中標候選人推薦),以此類推。若后續標段無中標候選人可推薦,則該標段作流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