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五強溪水電站位于沅水干流中下游,湖南沅陵縣境內,上游距沅陵縣城73km , 下游距常德市 108km。今年 6 月出現持續特大暴雨,電廠行政區護坡防洪擋墻、 道路路基、倉庫墻體、金屬棚倒塌損毀, 院內大面積過水淤渣等,需對水毀區域 進行整改治理,恢復原有功能和確保行政區安全。
2.1.1 項目特點
1) 交通便利、項目所需的各項材料均可運至施工現場的指定存放點;
2) 項目均在五強溪電廠行政區區域;
3) 部分項目為受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
2.1.2 現場條件
1) 辦公、生活設施由承包人自理;
2) 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用設備設施由承包人自理;但對于不具備條件的 部位,施工用水用電由承包方自行解決,費用自理;
3) 通訊由承包人自理。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 擋土墻恢復;
2.2.2 鋼構大棚修建;
2.2.3 道路修復;
2.2.4 房屋拆除及清理;
詳見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計劃工期:2024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完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2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投標人近 18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 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3 年(2021~2023 年)具有與本招標項目類似項目 的施工業績(必須提供發包方/用戶證明,并附發包方/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 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2021~202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 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 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函及其附錄)。
3.5 施工設備
3.5.1 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其數量和品種 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要求。
3.5.2 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 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 項目經理
3.6.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1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 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 持有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 B 證。
3.6.3 應有 5 年以上施工經歷,近 3 年(2021~2023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 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 納),擔任過 3 年以上的項目經理。
3.7 主要人員
3.7.1 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并至少有 1 個以上相同或類似 工程的施工經驗。
3.8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 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 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 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7)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 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 10月 16日至 10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