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航空維修有限責任公司放射性污染場地治理項目招標人為吉林航空維修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放射性污染場地治理項目
2.2招標控制價650萬元(投標人經復核認為招標人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未按相關規定進行編制的,應在最高投標限價公布5天內向項目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交書面投訴申請);
2.3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設地點:吉林市;
2.5計劃工期:70日歷天;
2.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2.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4應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5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6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環保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7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需在本單位注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在“吉林省建設工程安管人員管理系統”中可查詢,外省未實行電子查詢系統的應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
3.8投標企業(含本地、外埠投標企業)需提供投標人自行出具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無在建承諾;投標人的項目經理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0投標單位提供的業績應符合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吉建招〔2017〕6號)、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獲獎工程業績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號)及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建招〔2017〕9號)文件要求;
3.11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不到的企業和管理人員,將否決其投標;
3.12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1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5在近三年(以投標截止時間為基準點向前推算)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且提供查詢頁面截圖并加蓋公章作為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
3.16本項目執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優質優先、優質優價”實施辦法》(吉建管〔2020〕8號)及補充通知(吉建管〔2020〕13號)中相關規定;
3.1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申領時間: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 至 16:30 (申領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本招標項目吉林航空維修有限責任公司放射性污染場地治理項目招標人為吉林航空維修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放射性污染場地治理項目
2.2招標控制價650萬元(投標人經復核認為招標人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未按相關規定進行編制的,應在最高投標限價公布5天內向項目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交書面投訴申請);
2.3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設地點:吉林市;
2.5計劃工期:70日歷天;
2.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2.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4應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5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6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環保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7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需在本單位注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在“吉林省建設工程安管人員管理系統”中可查詢,外省未實行電子查詢系統的應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
3.8投標企業(含本地、外埠投標企業)需提供投標人自行出具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無在建承諾;投標人的項目經理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0投標單位提供的業績應符合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吉建招〔2017〕6號)、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獲獎工程業績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號)及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建招〔2017〕9號)文件要求;
3.11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不到的企業和管理人員,將否決其投標;
3.12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1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5在近三年(以投標截止時間為基準點向前推算)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且提供查詢頁面截圖并加蓋公章作為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
3.16本項目執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優質優先、優質優價”實施辦法》(吉建管〔2020〕8號)及補充通知(吉建管〔2020〕13號)中相關規定;
3.1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申領時間: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 至 16:30 (申領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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