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廣東世紀青山鎳業(yè)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東省,陽江市
2.2 規(guī) 模: 本項目擬建設于廣東世紀青山鎳業(yè)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陽江市陽江高新區(qū)內,地理坐標為東經111.85582°,北緯21.70022°。本項目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分布在八個生產廠房建筑屋面,可利用面積合計約為89520平方米,擬總裝機容量為直流側容量11.94568MWp/交流側容量9.834MW。
2.3 標段劃分: 廣東世紀青山鎳業(yè)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廣東省,陽江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臨港工業(yè)園海港縱一路1號。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臨港工業(yè)園海港縱一路1號。
2.5 計劃工期: 本項目工期暫定總日歷天數:180天(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廣東世紀青山鎳業(yè)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整個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的所有設備購置、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含防水、生產廠房結構加固等)、配合招標人搭建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協助招標人接入新能源智慧運維中心、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xù)、調度及供電手續(xù)、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本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期間應配套的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以及工程驗收(含消防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項目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投標人需負責招標范圍內的供貨(含到貨驗收、裝卸、多次倒運、保管等)、施工和驗收,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fā)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本項目為容量單價采購,按最終安裝容量結算總價。本次招標參考給定的工程量清單,綜合考慮各方因素后,根據投標人報價除以擬裝機容量(擬裝機容量為直流側容量11.94568MWp)折算生產廠房區(qū)域(含防水、廠房結構加固)的光伏直流側每瓦綜合建設單價。本項目建設容量原則上不得低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建設容量,如建設容量高于或低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建設容量,以中標人上述分別折算的每瓦綜合建設單價乘以實際建設容量結算。該固定每瓦綜合建設單價包括了項目至質保期滿之前所需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并不限于項目所需的人工費、設備材料費、機械費、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稅金、規(guī)費、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等所有投入以及工期延誤和其他明示或不可預見的所有風險、費用在內,為固定綜合單瓦價格。
2.7本項目為預招標。
2.7.1本次招標結果生效條件:招標標的項目取得集團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2.7.2本項目具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后,由于招標人或政策調整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簽訂或項目最終不能實施的,中標服務費等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8項目進度要求:簽訂合同之日起90天內完成八個廠房結構加固及廠房屋面防水;120天內完成首個廠房光伏組件并網;170天內完成全部組件并網。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資質:(1)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2)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上述資質證明掃描件)。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2項裝機容量不少于5MW國內屋頂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完工業(yè)績(提供施工總承包業(yè)績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裝機容量頁、工作內容頁等合同關鍵頁以及經該項目建設單位簽字蓋章認可的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經該項目建設單位簽字蓋章認可的項目正常投運證明,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須為投標人在職正式職工(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文件);
(2)須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頒發(fā)的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證書且注冊于投標人所在單位(若為一級須提供有效的電子注冊證書掃描件,需提供擬派項目經理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須提供資格證書掃描件);至少完成1項裝機容量不少于5MW的國內屋頂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已正常投運的業(yè)績(提供施工總承包業(yè)績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裝機容量頁、工作內容頁等合同關鍵頁以及經該項目建設單位簽字蓋章認可的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項目正常投運證明;提供項目經理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4)擬派項目經理不能同時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且未經業(yè)主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投標人提供承諾函,格式附后)。
3.2.4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3.2.5本項目不允許轉包。經項目建設單位履行審批程序書面同意后,本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內容可以進行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6月26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7月01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東省,陽江市
2.2 規(guī) 模: 本項目擬建設于廣東世紀青山鎳業(yè)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陽江市陽江高新區(qū)內,地理坐標為東經111.85582°,北緯21.70022°。本項目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分布在八個生產廠房建筑屋面,可利用面積合計約為89520平方米,擬總裝機容量為直流側容量11.94568MWp/交流側容量9.834MW。
2.3 標段劃分: 廣東世紀青山鎳業(yè)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廣東省,陽江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臨港工業(yè)園海港縱一路1號。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臨港工業(yè)園海港縱一路1號。
2.5 計劃工期: 本項目工期暫定總日歷天數:180天(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廣東世紀青山鎳業(yè)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項目整個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的所有設備購置、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含防水、生產廠房結構加固等)、配合招標人搭建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協助招標人接入新能源智慧運維中心、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xù)、調度及供電手續(xù)、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本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期間應配套的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以及工程驗收(含消防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項目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投標人需負責招標范圍內的供貨(含到貨驗收、裝卸、多次倒運、保管等)、施工和驗收,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fā)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本項目為容量單價采購,按最終安裝容量結算總價。本次招標參考給定的工程量清單,綜合考慮各方因素后,根據投標人報價除以擬裝機容量(擬裝機容量為直流側容量11.94568MWp)折算生產廠房區(qū)域(含防水、廠房結構加固)的光伏直流側每瓦綜合建設單價。本項目建設容量原則上不得低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建設容量,如建設容量高于或低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建設容量,以中標人上述分別折算的每瓦綜合建設單價乘以實際建設容量結算。該固定每瓦綜合建設單價包括了項目至質保期滿之前所需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并不限于項目所需的人工費、設備材料費、機械費、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稅金、規(guī)費、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等所有投入以及工期延誤和其他明示或不可預見的所有風險、費用在內,為固定綜合單瓦價格。
2.7本項目為預招標。
2.7.1本次招標結果生效條件:招標標的項目取得集團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2.7.2本項目具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后,由于招標人或政策調整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簽訂或項目最終不能實施的,中標服務費等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8項目進度要求:簽訂合同之日起90天內完成八個廠房結構加固及廠房屋面防水;120天內完成首個廠房光伏組件并網;170天內完成全部組件并網。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資質:(1)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2)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上述資質證明掃描件)。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2項裝機容量不少于5MW國內屋頂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完工業(yè)績(提供施工總承包業(yè)績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裝機容量頁、工作內容頁等合同關鍵頁以及經該項目建設單位簽字蓋章認可的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經該項目建設單位簽字蓋章認可的項目正常投運證明,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須為投標人在職正式職工(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文件);
(2)須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頒發(fā)的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證書且注冊于投標人所在單位(若為一級須提供有效的電子注冊證書掃描件,需提供擬派項目經理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須提供資格證書掃描件);至少完成1項裝機容量不少于5MW的國內屋頂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已正常投運的業(yè)績(提供施工總承包業(yè)績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裝機容量頁、工作內容頁等合同關鍵頁以及經該項目建設單位簽字蓋章認可的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項目正常投運證明;提供項目經理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4)擬派項目經理不能同時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且未經業(yè)主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投標人提供承諾函,格式附后)。
3.2.4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3.2.5本項目不允許轉包。經項目建設單位履行審批程序書面同意后,本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內容可以進行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6月26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7月01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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