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平莊煤業蒙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水土保持監測及監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內蒙古平莊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平莊煤業”)為國家能源集團全資子公司,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項目由平莊煤業全額出資建設;國能蒙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為平莊煤業的全資子公司,負責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項目開發建設及運營管理等工作。
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薛家灣鎮的東北部,距薛家灣鎮中心距離約10km,井田面積18.1463km²,核準規模400萬噸/年。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項目于2015年5月取得國家能源局核準批復,2021年4月27日取得采礦許可證,2022年2月取得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2023年11月取得水利部黃委會取水行政許可決定書;2024年4月取得建設項目用地批復,該項目計劃2024年中期開工建設,建設總工期45個月,其中準備期3個月,建設期42個月。
2.1.2招標范圍:本次采購服務項目主要為: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及監理服務。包括:
1)水土保持監理:①在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項目建設區域及受施工影響的區域內,全過程開展水土保護專業監理,并嚴格按照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最新水土保持政策要求,指導水土保持方案落實,編制水土保持監理規劃、細則,開展水土保持監理,配合水土保持驗收相關工作;②在礦井工程及所有附屬工程施工完成后檢查水土保持相關內容,并收集工程資料存檔;定期編制水土保持監理月報、年報、專題報告,并上報建設單位;③驗收時完成編制《水土保持監理總結報告》等相關文件:④配合委托人接受水利部、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及相關上級水保行政主管部門現場各類檢查。⑤配合委托人完成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項目水土保持竣工驗收相關工作,直至項目通過水利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并取得備案文件。
2)水土保持監測:在玻璃溝礦井及選煤廠項目建設區域及受施工影響的區域內,全過程開展水土保護監測,指導水土保持方案落實,負責報告的編制工作,直至項目通過水利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并取得備案文件。具體包括:①每月度向招標人提交“水土保持監測月報”,對發現的問題形成“水土保持監測專題報告”上報;工程完工后,向招標人提交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總結報告,并移交全部水土保持監測檔案資料,作為建設項目試生產申請及竣工水土保持驗收的必備文件。②監測單位發現可能發生水土流失危害情況的,應隨時向生產建設單位提交提交《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意見書》。③因降雨、大風或人為原因發生嚴重水土流失及危害事件的,應于事件發生后1周內報告有關情況。各項報告應當附相應的影像資料及圖件。④同時應當負責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時,向其提交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匯報材料。
2.1.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并通過水土保持自主驗收取得備案文件之日止。計劃時間為:2024年7月--2028年5月31日。
2.1.4服務地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薛家灣鎮。
2.1.5項目主要特征:礦井及選煤廠位置土方挖填,行政福利設施,庫房及設備維修車間,選煤廠。
定期向水利部黃委會及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監理、監測實施方案、季度報告及總結報告,協助企業完成自主驗收,直至項目取得水利部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備案文件。
該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及監理報告,涉及手續辦理、報告修編(次數無上限)等事宜,均由中標單位負責對接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頒發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的并通過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報備的水土保持監理或監測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驗收報備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驗收報備掃描件須包含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蓋章及時間。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擬派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注冊專業類別:水利工程)。
(2)擬派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擬派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至少具有擔任水土保持監理或監測的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經歷1項,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最終用戶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4)擬派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提供 2023 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至少連續六個月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其他人員要求:除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以外,須提供擬派其他人員至少2名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注冊專業類別:水利工程);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員工,提供2023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至少連續六個月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