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根據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和集團公司有關要求,各水電廠需根據 GA 1800 相關規定開 展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統整體建設工作。本次五凌電力智能治安反恐防 范系統設備采購項目包括洪江水電廠、凌津灘水電廠等 7 個水電廠智能治安反恐 防范系統設備采購、現場安裝調試配合服務、設計聯絡會及現場驗收評審配套服 務等內容。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洪江水電廠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統設備采購及配套服務;
2)凌津灘水電廠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統設備采購及配套服務;
3)碗米坡水電廠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統設備采購及配套服務;
4)落水洞水電廠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統設備采購及配套服務;
5)馬跡塘水電廠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統設備采購及配套服務;
6)東坪水電廠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統設備采購及配套服務;
7)株溪口水電廠智能治安反恐防范系統設備采購及配套服務;
2.3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企業 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安裝調試技術支持的能力。
3.2.2 投標人應具備同時對 4 個及以上水電廠開展設備配套服務的能力,每 個廠站派出技術人員不低于 3 人(3 人必須為投標人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即至 少具備 4 支配套服務技術人員隊伍。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兩年應具有電力行業工業電視系統或電力行業弱電 信息化建設相關合同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 300 萬元。(提供業主/用戶聯系 方式,否則所提供的業績不予采納)
3.4 技術相關要求:
3.4.1 主要設備技術規格參數不允許任何負偏離,否則視為無效投標。投標 人應提供“視頻安全準入裝置 ”“全彩球機 ”“視頻存儲系統容量擴容 ”“授時安 全防護裝置 ”“人臉門禁一體機 ”等推薦品牌的供應商原廠針對本項目的產品質 量保修售后服務承諾函,否則作廢標處理。
3.5 接口承諾函的相關要求:因本項目可能涉及不同品牌同類設備之間的通 訊互聯,報價人須承擔本次項目所有的接口交互服務及相關費用,發包人不再 承擔任何接口費用,報價人應在投標文件中單獨對本項目接口相關內容進行響 應承諾并加蓋公章。
3.6 駐場相關要求:為確保項目交付,承包人須指定 1 名技術經理配合完成 本次項目建設的各子系統與五凌電力智能治安反恐管理平臺的系統集成工作, 參與項目管理(月會等)、負責關鍵技術/資源協調等工作。(要求提供姓名、職 務、聯系方式等證明,否則視為無效)。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單獨對駐場相關 內容進行響應承諾并加蓋公章。
3.7 財務狀況
3.7.1 投標人近 3 年(2021-202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 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7.2 投標人應提交 2021 年-2023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 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
《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
3.8 項目經理
3.8.1 應持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安全員B 證,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 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8.2 應有 3 年以上施工經歷,近 3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9 其他人員要求:
3.9.1 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 供勞動合同),并具有承擔本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能力,配合完成本次項目建設的 各子系統與五凌電力智能治安反恐管理平臺的系統集成工作,參與項目管理(月 會等)、負責關鍵技術/資源協調等工作。
3.9.2 安全負責人:必須持有安全員 C 證,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并具有承擔本項目安全負責人的能力。
3.10 質量保證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項目 設計、建設質量。
3.11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2 其他
3.12.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 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2.2 投標人沒有處于禁止投 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 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3.12.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 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在國家權威機構或部門信息管理平臺【《人民法院公告網》、《中國執行 信息公開網》等】被曝光為失信執行人或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單位;
(4)被責令停業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5)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 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 罪行為的;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