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煤制氣公司準東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總體設計及部分基礎工程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為實現新疆煤炭資源就地轉化,構建新型現代化工業體系,推動煤制油、煤制氣、清潔能源一體化產業發展,擬在新疆準東西黑山產業園內建設國能新疆煤制氣有限公司準東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有:空分裝置、煤氣化裝置(固定床氣化、煤氣水分離、氨酚回收)、凈化裝置(變換及合成氣冷卻、酸性氣體脫除、制冷及壓縮)、甲烷化裝置(高溫甲烷化、天然氣壓縮及干燥裝置、液化天然氣裝置)、硫回收裝置、發電和新能源(150MW光伏(含儲能),1萬Nm3/h電解水制氫和50萬噸/年CCUS裝置)以及為工藝裝置配套的鍋爐裝置、公用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等。項目總投資約170.61億元(含增值稅)。
項目建成后,年產天然氣18.33億Nm3(19.67億Nm3,1atm,20℃)、LNG 1.67億Nm3、石腦油2.33萬噸、中油6.13萬噸、焦油4.33萬噸、粗酚1.90萬噸、液氨2.48萬噸、硫磺0.54萬噸、硫銨0.62萬噸、液體CO2 55萬噸。
2024年4月16日本項目通過國家能源集團投資決策審批。
因本項目投資額巨大、工程復雜,需引入項目總體設計院負責項目總體設計和技術拿總管理工作,同時為加快本項目建設進度,做到全廠的系統集成、設計優化,將項目基礎工程設計納入此次采購范圍。
招標范圍:
投標人負責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項目總體設計、項目技術拿總管理和部分基礎工程設計工作(具體分工范圍見主項及分工表)。
(一)項目總體設計
1.按照中石化《石油化工大型建設項目總體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2-2016),完成其分工范圍內主項的總體設計,并在裝置院/專業院提供的各裝置分冊的基礎上,完成項目總體設計,對最終項目總體設計文件的完整性、統一性負責。
2.協助招標人對各裝置院/專業院編制的總體設計裝置分冊進行審查,核實與項目總體設計統一規定的符合性。
3.配合招標人開展項目總體設計審查,并按照審查意見修改完善項目總體設計文件。
(二)項目技術拿總管理
負責從工藝技術選擇、工藝包編制、總體設計、基礎工程設計、詳細工程設計、試車、開車、性能考核直至項目竣工驗收結束的全過程技術拿總管理和技術服務,執行中石化《建設項目技術拿總單位職責》(SPMP-STD-EM1001-2016),包括但不限于:
1. 項目定義階段
1.1 負責編制項目總體設計統一規定、基礎設計統一規定,并保證文件的完整性、統一性、合理性及準確性并更新維護。
1.2 負責編制項目設計基礎(包含氣象條件、地質條件、公用工程設計參數、原材料和輔助材料規格等),并及時更新維護。
1.3 負責系統梳理影響項目設計的瓶頸問題,開展專項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火炬設施、總平面布置、全廠硫平衡、全廠水平衡、全廠碳平衡、鹽平衡、能源平衡等關鍵涉及全廠系統等專項研究,提交專項研究報告,配合招標人審查,并按照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專項研究報告,確保全廠各系統、各裝置有機銜接。
1.4 負責協調、管理及對接與各裝置院/專業院的界面條件并更新維護。
1.5 根據批復的可研報告和各裝置技術方案,對全廠系統配置方案進行持續優化。
1.6 負責全廠地基處理方案研究,提供地基處理以及相關試驗技術方案,相關招標技術文件。
1.7 負責為招標人外委的節能、環境影響、安全、職業衛生、水資源、水土保持等專項評價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1.8 負責編制工藝包、工程設計單位招標文件的技術附件。
1.9 負責項目基礎工程設計總體性文件的編制,包括但不限于基礎工程設計總說明、總概算及九大專篇匯總版;對各裝置設計院提供的基礎工程設計文件整合管理;對最終的項目基礎工程設計文件(包括基礎工程設計總說明和總概算)完整性、統一性負責。
1.10 協助招標人對各裝置院/專業院編制的裝置基礎工程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核實與總體設計和基礎工程設計統一規定的符合性。
1.11 配合招標人開展項目基礎工程設計審查,并按照審查意見修改完善項目基礎工程設計文件,直至取得國家能源集團批復。
1.12 配合招標人開展安全、職業衛生、固體廢物利用、智慧工廠建設等專篇的審查工作,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
1.13 編制項目鳥瞰圖,并更新維護。
1.14 配合招標人辦理不動產登記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2. 項目實施階段
2.1 負責編制詳細工程設計統一規定,并動態維護。
2.2 負責編制框架采購技術文件,參加框架協議技術談判。
2.3 負責協調對接與各裝置院的界面條件并更新維護。
2.4 編制終版全廠公用工程及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并進行全廠一體化方案的持續優化、整合工作。
2.5 協助招標人對消防等專項設計的報審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
2.6 為招標人招標提供的相關技術支持與服務內容。
2.7 協助招標人解決現場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
3. 試生產及竣工驗收階段
3.1 參加投料試車,并協助招標人組織處理試車過程中因工程設計引起的技術問題。
3.2 對項目工程設計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工作的完成情況,拿總工作的執行情況及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
3.3 協助招標人完成安全、環保等竣工專項驗收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驗收過程存在的設計問題整改。
3.4 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基礎工程設計
負責其分工范圍內主項(詳見附件-主項及分工表)的基礎工程設計工作。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按照中石化《石油化工裝置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工廠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4-2016)完成基礎工程設計。
2. 編制長周期設備采購技術文件,向招標人提供采購技術支持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考察、技術交流、談判、審核技術文件等)。
3. 組織開展HAZOP分析及SIL評估、QRA(定量風險評價)工作,并負責落實分析、評估意見。
4. 配合招標人開展分工范圍內基礎工程設計審查,并按照審查意見修改完善。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接到中標通知書后,4 個月內完成項目總體設計;接到中標通知書后,6 個月內完成基礎工程設計。
其他:中標單位最終與國能新疆煤制氣有限公司簽訂合同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設計資質證書:綜合甲級設計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4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在國內承擔過20億Nm3/年煤制天然氣項目的總體設計/或基礎工程設計/或詳細工程設計/或EPC(含設計部分),或項目投資額在100億元及以上的大型煤制油/煤化工/石油化工項目的總體設計/或基礎工程設計/或詳細工程設計/或EPC(含設計部分)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20億Nm3/年煤制天然氣項目或項目投資額在100億元及以上的大型煤制油/煤化工/石油化工項目的總體設計/或基礎工程設計/或詳細工程設計/或EPC(設計部分)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