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2024-2025年福建區域121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清潔能源分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擬在南平市、泉州市、漳州市周邊內開展,利用轄區居民等水泥屋頂建設光伏電站,規劃直流側裝機容量約121MWp。光伏電站全部采用“全額上網”模式接入國家電網。
2.2項目地點:包括但不限于南平市浦城縣、順昌縣;泉州永春縣、臺商投資區;漳州市詔安縣、平和縣等。
2.3 框架有效期:計劃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體以框架協議簽訂為準。在框架協議有效期終止日前已簽訂具體(子)合同的項目,其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
框架協議簽訂合同后30天內,投標方簽約量應不低于800戶,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招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且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實際開工建設直流側容量≥110MW后,則招標人有權決定是否提前終止合同;如子合同2個月內并網投產容量為0MW,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該子合同。若因華能集團公司政策調整、政府政策規定變化等其他不可抗因素導致具體項目無法繼續執行,甲方有權無條件提前終止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2.4 規模:規劃直流側裝機容量共計121MWp。121MWp為本次招標建設的暫定規模,分為若干個獨立項目實施,清能分公司統一招標,各項目公司簽訂子合同,招標人不保證本標段協議有效期內最終實施總容量。
2.6 招標范圍和要求:
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僅漳州詔安項目需開展初設報告編制。工程勘察設計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屋頂荷載評估檢測(提供具備資質單位且符合當地主管部門要求(如有)出具的屋頂載荷評估檢測報告)、漳州詔安項目需按照詔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印發詔安縣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詔政辦規〔2023〕4號)完成全部手續辦理,南平市浦城縣、順昌縣;泉州永春縣、臺商投資區;漳州平和縣如當地政府有相關要求,需按照要求完成全手續辦理、施工圖、竣工圖等;
(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以及相關設備、材料的采購、接卸、存儲及保管等;
(3)工程施工:包括設備安裝、建筑物修復(如需要)、施工協調(包括與房屋出租方的協調)、試驗及檢查測試等;
(4)調試并網:包括系統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
(5)工程驗收:包括電網接入各項手續、消缺、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工程竣工驗收(含檔案等專項驗收)、項目整體驗收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工作。
(6)本工程采用全額上網模式,本光伏發電系統擬選用570Wp及以上N型雙面光伏組件,本光伏發電經逆變后,接入電網系統;
(7)技術服務及培訓。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投標人負責項目資源開發,進行入戶談判、收資、代理合同簽訂(招標人提供合同模板)至投產發電、項目建設期間分批并網投產容量的運維、工程竣工驗收為止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
以上EPC總包工作內容的費用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光伏發電系統性能檢測、試驗;設備監造;施工監理由招標人負責,投標人做好配合工作。
招標風險告知:
※招標人不保證福建省內地區內所有分布式光伏建設項目均使用本次招標結果。具體建設項目由招標人與中標人共同確定。
※本項目因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各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即視為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本項目招標并網容量約121MWp,招標人不保證容量全部執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以及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并提供證明文件。
(3)業績要求: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應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項單個容量不低于50MW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績或累計容量不低于100MW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由一個設計單位和一個施工單位組成,并應設置施工單位為牽頭單位。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4月25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5月06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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