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赤城)風電有限公司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9萬千瓦光伏項目、大城50MW“馭風”鄉村振興循環經濟示范項目送出線路前期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1)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項目109萬千瓦光伏項目位于滄州市黃驊市,擬建項目場區地形地貌屬坑塘水面,包括 滄州“綠港氫城”大基地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和 滄州“綠港氫城”9萬千瓦光伏項目(一期),項目規劃交流側總裝機容量為109萬千瓦,并配置163.5兆瓦/327兆瓦時電化學儲能。擬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壓站,其中100萬千瓦光伏項目計劃接入國網宣惠河變電站220千伏側,9萬千瓦光伏項目計劃接入德潤站,送出線路長度約40km。
(2 )大城50MW“馭風”鄉村振興循環經濟示范項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擬建項目場區地形地貌屬平原和坑塘水面,項目規劃裝機容量50MW,儲能配置容量為10MW/20MWh,新建1座110kV變電站,通過一回110kV線路接入祖寺站220kV站110kV側,送出線路長度約22km。
2.1.2招標范圍:
(1)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9萬千瓦光伏項目送出線路前期咨詢服務,包括:防洪評價服務(含光伏場區及集電線路)、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驗收服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服務、社會穩定評估報告編制服務、安全預評價服務、永久/臨時林地及草原可研報告編制服務、文物勘探服務等。
(2)完成大城50MW“馭風”鄉村振興循環經濟示范項目送出線路前期咨詢服務,包括:防洪評價服務、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驗收服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服務、社會穩定評估報告編制服務、安全預評價服務、永久/臨時林地及草原可研報告編制服務等。
2.1.3服務周期:
服務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招標范圍所有工作,詳見技術文件。
因項目處于機會研究階段,工作開始時間最終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在招標人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投標人應繼續服務,直至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但最終工作進度確保不影響本項目開工時間、建設進度要求,不發生費用變化,具體服務期限以各項目具體要求為準。
2.1.4服務成果交付:
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9萬千瓦光伏項目送出線路:
(1) 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項目防洪評價報告及審批局(或水務局)批復意見;
(2)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服務:水土保持方案及市審批局批復意見;
(3) 安全預評價服務:安全預評價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
(4)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服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專家評審意見;
(5) 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及評估服務: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評估報告及市審批局批復文件;
(6) 林地及草原可研報告編制服務: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報告(臨時及永久),省林草局同意永久占用林地、草地批復,縣級或市級同意臨時使用林地、草地批復;
(7) 文物勘探服務:文物調查勘探報告及縣級及以上文旅局同意開工建設批復。
大城50MW“馭風”鄉村振興循環經濟示范項目送出線路:
(1)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項目防洪評價報告及審批局(或水務局)批復意見;
(2)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服務:水土保持方案及市審批局批復意見;
(3)安全預評價服務:安全預評價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
(4)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服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專家評審意見;
(5)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及評估服務: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評估報告及市審批局批復文件;
(6)林地及草原可研報告編制服務: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報告(臨時及永久),省林草局同意永久占用林地、草地批復,縣級或市級同意臨時使用林地、草地批復。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份風電或光伏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合同業績(合同內容至少包含以下項目中的3項服務:水土保持方案、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安全預評價、文物勘測、防洪評價、林草可研報告編制),且工作已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合同完成回訪記錄、取得的對應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或備案回執、取得的專家評審意見書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并提供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風電或光伏項目前期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在投標人營業范圍內的服務工作不允許分包,其他工作可以分包,分包單位資質應滿足項目所在地行政審批主管部門要求,分包前需經過招標人同意。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