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航運公司天津海運4艘7.6萬噸散貨船壓載水處理系統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天津 海運有限公司對所屬4艘7.6萬噸散貨船(“ 9、11、17、19”)進行加裝壓載水處理系統技術改造,計劃2024年5-8月份期間完成全部4艘船舶的技術改造。
招標范圍:對所屬4艘7.6萬噸散貨船(“國電9、11、17、19”)進行加裝壓載水處理系統技術改造,主要包括:為每艘船安裝2臺套壓載水處理量不少于1200立方米/小時的壓載水處理系統,每臺套配置通過物理過濾方式去除水體中的50um以上的生物體的單獨初濾器。同時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和安裝服務。技術服務包含現場勘驗、3D掃描、圖紙設計和船級社送審、驗收等;安裝服務包含新建的鋼結構平臺、新敷設的管路、電纜、信號纜和船舶原始預留的鋼結構、管路、電路之間的拆除或移位工程等。
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交貨期: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根據4艘船舶的廠修時間分批供貨,首艘船的廠修時間約為2024年5至7月。投標人需要充分考慮船舶在廠周期即15天內完成壓載水改造、調試、取證等全部工作。
交貨地點:船舶廠修所在的船廠。
注:投標函中服務期限可填寫為“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產品的制造商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壓載水處理設備的中國船級社型式認可證書、USCG證書和IMO標準認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產品須至少具有合同業績2份(合同業績產品須與投標產品同品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業績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物資名稱型號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13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