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建設地位于山東省泰安市新泰東都鎮、谷里鎮(不含大窯溝村、銀河圈村、南王莊村、東南佐村、西南佐村、西朱村)、新汶街道各行政村居民屋頂,利用用戶屋頂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本次采購為預采購,待項目完成集團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采購結果生效,供應商進場開展工作;若不具備上述建設條件,或因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則不執行該采購結果,采購過程中發生的成本費用以及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2.2項目規模:規劃建設容量50兆瓦(直流側裝機容量約60.5868MWp)。
采購范圍包括太陽能光伏電站從前期手續到并網發電正常運行所需的建設手續辦理、勘察設計(可研編制及審查除外)、設備采購、材料、運輸、儲存、施工,以及合同期間生產生活安全、設備調試、試驗、檢查測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以及質保等全部工作,為交鑰匙工程。
2.3工期:合同生效后6個月之內并網,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3.2.1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2.2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3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4投標人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3.2.5投標人同時具備承裝(修、試)叁級及以上資質;
以上證件須提供原件的掃描件。
3.2.6業績要求:投標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須具有2項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業績,并提供合同證明文件(應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頁以及體現具體服務內容的關鍵頁),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7 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貳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和2023年7月-2024年1月的社保材料證明);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公司的任命文件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2項光伏項目工程總承包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和合同復印件,并提供竣工驗收證明文件(應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頁以及體現具體服務內容的關鍵頁);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須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3.2.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2月23日9:00起至2024年2月29日17:00止。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建設地位于山東省泰安市新泰東都鎮、谷里鎮(不含大窯溝村、銀河圈村、南王莊村、東南佐村、西南佐村、西朱村)、新汶街道各行政村居民屋頂,利用用戶屋頂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本次采購為預采購,待項目完成集團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采購結果生效,供應商進場開展工作;若不具備上述建設條件,或因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則不執行該采購結果,采購過程中發生的成本費用以及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2.2項目規模:規劃建設容量50兆瓦(直流側裝機容量約60.5868MWp)。
采購范圍包括太陽能光伏電站從前期手續到并網發電正常運行所需的建設手續辦理、勘察設計(可研編制及審查除外)、設備采購、材料、運輸、儲存、施工,以及合同期間生產生活安全、設備調試、試驗、檢查測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以及質保等全部工作,為交鑰匙工程。
2.3工期:合同生效后6個月之內并網,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3.2.1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2.2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3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4投標人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3.2.5投標人同時具備承裝(修、試)叁級及以上資質;
以上證件須提供原件的掃描件。
3.2.6業績要求:投標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須具有2項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業績,并提供合同證明文件(應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頁以及體現具體服務內容的關鍵頁),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7 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貳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和2023年7月-2024年1月的社保材料證明);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公司的任命文件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2項光伏項目工程總承包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和合同復印件,并提供竣工驗收證明文件(應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頁以及體現具體服務內容的關鍵頁);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須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3.2.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2月23日9:00起至2024年2月29日17:00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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