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海南公司文昌風電廠“以大代小”改造升級項目臨時堆場租賃、保管服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文昌風電廠“以大代小”改造升級項目位于海南省東部文昌市境內木蘭頭的東南方海岸,距海口市城區約70km,距文昌市約75km。境內公路四通八達,每個鄉鎮均通車。向西、向南均可接通海榆東線和東線高速公路。西北角直至東南角 的環海地區,海運更是方便。
文昌風電廠現有34臺風機總裝機容量為52.5MW,是海南省“十一·五”重點工程,于2008年底建設完成并網發電。其中31臺1.5MW風力發電機組型號為SL-1500,由華銳風電科技有限公司制造;2臺2.0MW風力發電機組型號為XE96BF-2000和1臺2.0MW風力發電機組型號為XE82BF-2000,由哈電風能有限公司(原湘電風能)制造。通過3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35k母線,經1臺容量63MVA主變壓器接入110kV單母線,再經1回110kV線路接入110kV東坡變電站。
文昌風電廠“以大代小”改造升級項目擬拆除原有除27#、33#風機外的32臺風機,在拆除風機點位處選址新建16臺6.25MW抗臺型風機,風電場總容量增至104MW。并將原生產樓內所有電氣設備拆除,在原升壓站東南角空地處新建生產區,使得升壓站生產和生活分開,生產設備全部布置在新建生產區。風機通過埋地新敷設4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新建生產區內的35kV母線,新建1臺容量為120MVA主變壓器升至110kV,經改造原有1回110kV送出線路接入110kV東坡變電站。
項目擬租賃臨時堆場,用于舊設備、設施的統一放置和保管。
2.2 服務地點:文昌風電廠。
2.3 采購內容:負責文昌風電廠“以大代小”改造升級項目拆除設備堆放場地的租賃及保管包括但不限于:
2.3.1 負責提供在文昌風電廠周邊15公里范圍內單塊面積不小于36畝臨時堆場場地,用于項目拆除設備的統一堆放,臨時堆放場地的手續應合法,應為自有土地或合法租賃,所提供的場地應符合臨時堆場用途的相關規定,該臨時堆放場地應取得相關許可手續,且兩年內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2.3.2 提供的場地應平整,具備轉運車輛和吊裝車輛的正常通行和作業。
2.3.3 提供的場地應具備臨時房屋、水、電、照明、圍欄、警示標志、安防、消防器材等設備、設施。
2.3.4 負責場地設備設施的安保24小時安保巡查和監控。
2.3.5 協助業主做好物品的出入場管理。
(詳見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4 服 務 期:場地具備存放條件,并經招標人驗收合格,暫時定1年。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保管期間所有財務損失由投標人負責賠償。
本項目通過上級公司投資決策后生效。如上述生效條件未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至少兩項類似物業或倉儲或安保服務業績(合同金額100萬元/年以上)。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等);
3.2.2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2月2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2月27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文昌風電廠“以大代小”改造升級項目位于海南省東部文昌市境內木蘭頭的東南方海岸,距海口市城區約70km,距文昌市約75km。境內公路四通八達,每個鄉鎮均通車。向西、向南均可接通海榆東線和東線高速公路。西北角直至東南角 的環海地區,海運更是方便。
文昌風電廠現有34臺風機總裝機容量為52.5MW,是海南省“十一·五”重點工程,于2008年底建設完成并網發電。其中31臺1.5MW風力發電機組型號為SL-1500,由華銳風電科技有限公司制造;2臺2.0MW風力發電機組型號為XE96BF-2000和1臺2.0MW風力發電機組型號為XE82BF-2000,由哈電風能有限公司(原湘電風能)制造。通過3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35k母線,經1臺容量63MVA主變壓器接入110kV單母線,再經1回110kV線路接入110kV東坡變電站。
文昌風電廠“以大代小”改造升級項目擬拆除原有除27#、33#風機外的32臺風機,在拆除風機點位處選址新建16臺6.25MW抗臺型風機,風電場總容量增至104MW。并將原生產樓內所有電氣設備拆除,在原升壓站東南角空地處新建生產區,使得升壓站生產和生活分開,生產設備全部布置在新建生產區。風機通過埋地新敷設4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新建生產區內的35kV母線,新建1臺容量為120MVA主變壓器升至110kV,經改造原有1回110kV送出線路接入110kV東坡變電站。
項目擬租賃臨時堆場,用于舊設備、設施的統一放置和保管。
2.2 服務地點:文昌風電廠。
2.3 采購內容:負責文昌風電廠“以大代小”改造升級項目拆除設備堆放場地的租賃及保管包括但不限于:
2.3.1 負責提供在文昌風電廠周邊15公里范圍內單塊面積不小于36畝臨時堆場場地,用于項目拆除設備的統一堆放,臨時堆放場地的手續應合法,應為自有土地或合法租賃,所提供的場地應符合臨時堆場用途的相關規定,該臨時堆放場地應取得相關許可手續,且兩年內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2.3.2 提供的場地應平整,具備轉運車輛和吊裝車輛的正常通行和作業。
2.3.3 提供的場地應具備臨時房屋、水、電、照明、圍欄、警示標志、安防、消防器材等設備、設施。
2.3.4 負責場地設備設施的安保24小時安保巡查和監控。
2.3.5 協助業主做好物品的出入場管理。
(詳見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4 服 務 期:場地具備存放條件,并經招標人驗收合格,暫時定1年。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保管期間所有財務損失由投標人負責賠償。
本項目通過上級公司投資決策后生效。如上述生效條件未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至少兩項類似物業或倉儲或安保服務業績(合同金額100萬元/年以上)。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等);
3.2.2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2月2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2月27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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