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概況:本項目使用山東浩信股份有限公司屋頂面積約 12.4 萬平方米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設計安裝裝 10686 塊 665Wp 單晶組件,裝機容量為 6.85MWp,裝機容量以現場實際為準;
項目所在地: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平安東街以北;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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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計劃工期/服 務期 |
招標信息服務 費(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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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浩信二期 6.85MW 分布式 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 |
招標范圍:山東浩信二期 6.85MW 分布式光伏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投標人必須完成按發包方 管理要求。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 電站的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統設計并通過電網公司審核,根據可研報告、接入系統設計 報告及批復編制整個工程項目的詳細設計(勘測設計、初步設計、招標設計及施工圖設計)、詳堪報告、施 工圖及竣工圖;相關設計接口協調、設計評審及現場設計代表服務等; (2) 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和現場管理:按照國家標準規程規范、項目地電網公司要求,及發包人提供 的設備及材料采購短名單(見附件) 和相應的技術規范書等要求, 并經發包人確認后, 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 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場內運輸及現場保管;本項目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場內 運輸及現場保管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箱變、高低壓柜、配電裝置、動態無功補償、接入系統工程、 全場安防視頻監控系統、組件清洗系統、消防安全設施、項目生產運維所需的安全器具、試驗儀器儀表、生 產安全標識標志、生產運營監管平臺設備、屋頂運維通道等所有相關配套設備的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 內容。上述設備、材料如由發包人采購,承包人承擔除采購運輸到場外的其他責任義務。 (3) 施工準備與施工:完成廠區光伏建筑屋頂漏水點修復(如需)、建筑結構承載加固(如需),增設上人 爬梯(超過 10 米須配防墜裝置)、建設光伏配電室(如需)、采光帶掛網(如需)、設備或配電室占地處的樹 木移栽或賠償(如需)、道路及建筑等因施工造成的損壞修復、光伏系統內所有設備(含組件清洗系統) 的 施工、臨邊防護、安防監控系統、設備安裝與調試工作、電費結算計量表計(關口表) 的檢測、安裝和驗收 并網調試及其電網公司所有并網手續的辦理及協調工作、光伏電站安全穩定可靠性試運行、各項檢查及驗收 試驗等; (4)所有設計和施工(含防雷、消防等)的審批備案; (5)施工臨水臨電:協調廠區發包人解決施工期間的水、電、臨時辦公等工作。 (6) 各類驗收:為完成本項目根據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進行各階段工程所發生的驗收。包括但不限于在工 程建設過程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進行工程質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工程檔案、 供電公司等專項驗收、試運和移交生產驗收及竣工驗收,并承擔各類驗收的會議費、專家評審費等費用; (7)協調、培訓、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協調現場各單位(含設計、施工、設備供貨商)及廠區發包人關 系,協調廠區發包人的施工配合并負責各項協調事宜的費用;負責技術培訓、生產移交培訓以及質保期內的 相關服務并承擔相關費用; (8)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購買建安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并承擔全部費用; (9)稅款的承擔:建安發票的增值稅、采購設備(材料)的增值稅、咨詢服務類增值稅; (10)光伏設備區配套:綠化、電氣設備圍欄、屋頂陣列區維修通道、光伏配電室及監控室的裝修含空調配 置(如需)等相關工作; (11)承包人合同范圍內設備備品備件的采購; (12)合同中承包人采購設備的監造工作。 |
計劃工期:約 122 日歷天 計劃開始工作 日期:2024 年 03 月 01 日(實 際以招標人下 發的開工文件 為準) 計劃投產日期: 2024 年 06 月 30 日(全容量 投產) |
10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基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經營狀況良好;
(4)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7) 對于集團公司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業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
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的供應商,實行一票否決制;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國家電投集團 及招標所屬二級單位承包商“黑名單”庫;
(8)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專項資格要求
(1) 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
產許可證;且同時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 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若投標人選擇將設計工作分包, 擬分包人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 以上資質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可不再具備該資質, 并要求提供擬分包人 資質證明材料);
(2) 業績要求:投標人應于近 5 年內(2019 年 2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 具有累計 10MW 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個單體項目不少于 5MW 的光伏發電項目 EPC 總承包投產業績(可不含組件及逆變器),提供 相關業績的證明文件(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等);
(3) 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須具有國家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書(B 證),且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具有類似工程項目經理業績(要求證明 材料業績中體現項目經理姓名的材料,如項目委任書等有效材料);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提供有效的安全 資格證書;
(4) 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 12 個月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 亡事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