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寧波風電開發有限公司正偉光伏電站部分組件遷建項目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根據吉安市水利局《關于印發《吉水縣50兆瓦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岸線利用情況影響分析及整改方案》技術審查意見的通知》、吉水縣政府《關于印發吉水縣正偉科技光伏電站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偉光伏電站開將光伏區216畝設備遷建至光伏區東側庫叉位置。
2.1.2招標范圍:主要涉及光伏區北側外沿,#3、#5、#6、#8、#10、#13、#14、#15光伏方陣,其中#6、#15方陣全部遷建,其余方陣部分遷建,總計遷建33696塊組件,以及相應的箱逆變、匯流箱、組件支架、檁條、樁基、橋架、電纜等相關設備設施需要遷建至新建區域位置;根據新建區域面積216畝進行組件排布、設計、施工;對未遷建的組件、箱逆變等進行電氣接線改造;對設備的管理、設備性能試驗、組織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水土保持、環保、濕地、航道評價、安防、安全設施、質量監督檢查、檔案、規劃等專項驗收及流程審批、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的施工許可及竣工備案手續、設備啟動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符合性驗收和啟動驗收。
2.1.3計劃工期:總工期為151天,具體開工時間由招標人通知確定,但總工期不變。
2.1.4質量要求:投標人提供的整套光伏發電系統應能滿足招標人提出的性能及質量要求,當由第三方所做的性能試驗證明投標人不能達到以下技術指標,招標人將對投標人進行相應的罰款。如果整個工藝過程不能滿足本招標書的技術指標要求,則投標人應負責修理、替換或者處理所有的物料、設備或其它,以便滿足要求。這部分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包括修理、替換或者處理、拆卸和安裝所需要的人員費用)。在完成修理、替換或者其它處理后,整個工藝過程應按合同重新進行試驗,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在此之前的某些試驗階段,一些試驗保證已經成功地被驗證,如果由于修理、替換或者其它處理措施對已驗證了的運行保證產生可能的不利影響,則整個工藝系統還需要按所有要求重新試驗,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具體技術要求詳見技術文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水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1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光伏發電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提供對應資質證書。
(2)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25 09: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