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期、五期循環水進水口疏浚工程: 五期每年二次,共六次;四期共一次;攔污網需全年不定期維護。2、二期、四期碼頭前沿疏浚工程:每年一次,共三次。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二、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三類人員”A類證書,(若存在兼職情況的,必須提供相關任命文件予以說明),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企業的任命書。
3.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現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
5.投標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6.投標人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的資質。
7.至少具有一艘沿海抓(鏟)斗式挖泥船,投標人應提供船舶所有權證書或有效租賃合同掃描件等,上述證明材料應能證明船舶所有權人或經營權人與投標人單位一致。
8.投標人業績:投標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具有單個合同金額為100萬元及以上的萬噸碼頭疏浚類工程 合同業績。【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復制件,合同復制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能體現業績要求具體表述的頁面】。
9.項目負責人業績:自2019年 1 月 1 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具有合同金額為100萬及以上的疏浚工程 合同業績。【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復制件,合同復制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能體現業績要求具體表述的頁面】。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
三、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24年01月22日 09時00分至2024年01月29日 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