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贛州市寧都縣長勝鎮、田頭鎮,寧都縣位于江西省東南部,贛州市東北部,地處北緯26°05'18″至27°08'13″,東經115°40'20″至 116°17'15″之間。東與石城縣、廣昌縣交界,南與瑞金市、于都縣為鄰,西與興國縣、永豐縣相連,北與樂安縣、宜黃縣、南豐縣接壤。寧都屬贛南中低山丘陵區,地貌以丘陵、山地為主,西、北、東三面高,中間低,自北向南依次下降。
本項目規劃光伏容量80MW,實際直流側裝機容量115.115MWp,配置15MW/15MWh儲能,本期新建1座110kV升壓站,最終以1回110kV線路至110kV長勝變。
建設地點:江西省贛州市寧都縣長勝鎮境內。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設計施工,包括工程光伏區、送出工程、新建1座110kV升壓站(含15MW/15MWh儲能系統)、集電線路的勘察設計,全部設備(支架基礎預埋下立柱由投標人采購,光伏固定支架、組件和逆變器設備按暫估價計入)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辦理建設手續、用地手續、并網手續、調度手續及供電手續等與電網相關的協議合同簽訂手續、并網后性能電網性能試驗、發電業務許可證、房產證、質量監督咨詢、征地協調、地方關系協調、阻工誤工、民事糾紛、線路征占地、配合對側聯調、電網關系協調、政府關系協調等,并承擔全部相關費用。(具體招標范圍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計劃于2024年1月3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計劃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計劃2024年9月30日前通過移交生產驗收。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或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三級及以上、承修三級及以上和承試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施工單位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及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集中式80MW及以上并網光伏工程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②設計單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集中式地面并網發電的光伏電站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或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容量至少80MW集中式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施工單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集中式獨立光伏電站的施工業績,或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容量至少80MW集中式的光伏電站施工業績。
(3)項目管理人員要求: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有效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集中式80MW及以上的并網光伏電站工程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任職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方(含聯合體牽頭方)不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12月29日09時整至2024年1月5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